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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全力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4 00:00
来源:粮食物资与储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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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库:

  受上游地区持续降雨影响,黄河兰州以上来水持续增加,龙羊峡、刘家峡已加大下泄流量,7月20日20时内蒙古入境流量达到2190立方米每秒,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已于7月21日1时启动自治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全力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内汛〔2020〕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继续完善防汛救灾工作预案,确保粮库和储粮安全。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库要按照7月上旬关于汛期的部署要求,继续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的日常管理和巡查排查,及早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度汛,确保储得好、调得出。

  二、加大对汛期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力度,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各类从业人员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备汛待命,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值班人员要坚持在岗在位,切实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0年7月23日

  关于全力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7月15日)

 

 

各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目前我区已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多地局部强降雨 已造成洪涝灾害损失,黄河内蒙古段正处于水位上涨过程,防汛 抗旱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 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深入落实全国防汛抗 洪救灾工作专题视频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 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清醒认识当前防汛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 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 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当前防汛抗洪的形势任务上来,立足防大 汛、抗大灾、抢大险,牢固树立防灾减灾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 想和侥幸心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防汛抗洪各项工 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面落实防汛抗洪责任制。要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从巡查值守、统筹调度、应急处置、抢险救援等各个领域各个环节,逐级逐岗进一步细化责任,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各级防汛责任人要迅速进入战备状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立即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统筹做好抢险救灾、群众转移安置等工作。要严明工作纪律,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科学精准预测预报,加密预测预报频次,及时发布最新预测情况,为防灾避险、群众转移争取有效时间。要加强水利、水文、气象、自然资源、住建等多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和联合会商,认真做好分析研判工作,及时排查、消除各类隐患,把握防汛抗洪主动权。要及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电子显示屏、农村广播室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做到覆盖到村、预警到人,确保在暴雨洪水来临前、水库泄洪前、地质灾害发生前人员安全撤离。

  四、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要立即全面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统筹组织好防汛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组织力量对防汛风险隐患进行再排查再落实,尤其要将黄河、西辽河、嫩江,多年断水河流、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中小型水库、中西部地区淤地坝等工程基础薄弱、洪水预测预报难度大的区域作为重中之重,认真梳理防御工作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细化落实各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工作台账,限时完成问题整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应急度汛预案,落实安全度汛具体措施,确保安全。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要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在建工程的巡查防护,险工险段、重要部位的应急值守,增加巡查力量,加大巡查频率,一旦发现险情和隐患第一时间组织抢护除险,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自治区水利厅、应急管理厅已派出8 个督查组开展督查、督导,对督导、督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各地要立即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以点促面,确保隐患排查全面、精准、及时处理。

  五、加强抢险救灾力量和物资保障。要加强与当地水利施工企业、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社会抢险救援力量等对接,细化跨区域支援方案,确保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要精细研判风险区域,有针对性预置布防抢险救援力量,遇到突发险情灾情,迅速组织协调各类应急力量开展应对工作,确保关键时刻拉的出、用的上、抢的住。要进一步查清辖区内防汛抢险物资装备底数,统筹协调资金,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抓紧补充防汛抢险救灾物资,保障抢险需要。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保证物资供应,及时调拨到位,确保受灾群众第一时间基本生活能够得到救助。

  六、完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完善各类防汛预案,根据汛情、险情、灾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要针对黄河、西辽河、嫩江、水库、淤地坝、山洪灾害易发区、城镇低洼区、工矿企业、旅游景区、在建工程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提前做好抢险预案和转移安置方案。防汛责任人要准确掌握预案的启动条件、操作流程、处置措施等内容,确保预案有序启动。

  七、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要持续加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力度,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务工人员、工矿企业职工等广泛普及灾害风险知识以及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技能,切实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要进一步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宣传防洪减灾工作成效和抗洪抢险救灾先进事迹,努力营造防汛救灾工作的良好氛围。

  八、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守制度,保障雨情、工情、汛情、险 情、灾情及时研判、快速有力处置。要健全完善信息报送制度,进一步加大汛情灾情和工作情况报送力度,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重大险情、灾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坚决杜绝信息瞒报、 漏报、迟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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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全力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4
来源:粮食物资与储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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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全力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库:
  受上游地区持续降雨影响,黄河兰州以上来水持续增加,龙羊峡、刘家峡已加大下泄流量,7月20日20时内蒙古入境流量达到2190立方米每秒,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已于7月21日1时启动自治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全力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内汛〔2020〕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继续完善防汛救灾工作预案,确保粮库和储粮安全。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库要按照7月上旬关于汛期的部署要求,继续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的日常管理和巡查排查,及早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度汛,确保储得好、调得出。
  二、加大对汛期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力度,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各类从业人员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备汛待命,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值班人员要坚持在岗在位,切实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0年7月23日
  关于全力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7月15日)
  各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目前我区已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多地局部强降雨 已造成洪涝灾害损失,黄河内蒙古段正处于水位上涨过程,防汛 抗旱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 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深入落实全国防汛抗 洪救灾工作专题视频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 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清醒认识当前防汛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 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 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当前防汛抗洪的形势任务上来,立足防大 汛、抗大灾、抢大险,牢固树立防灾减灾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 想和侥幸心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防汛抗洪各项工 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面落实防汛抗洪责任制。要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从巡查值守、统筹调度、应急处置、抢险救援等各个领域各个环节,逐级逐岗进一步细化责任,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各级防汛责任人要迅速进入战备状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立即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统筹做好抢险救灾、群众转移安置等工作。要严明工作纪律,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科学精准预测预报,加密预测预报频次,及时发布最新预测情况,为防灾避险、群众转移争取有效时间。要加强水利、水文、气象、自然资源、住建等多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和联合会商,认真做好分析研判工作,及时排查、消除各类隐患,把握防汛抗洪主动权。要及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电子显示屏、农村广播室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做到覆盖到村、预警到人,确保在暴雨洪水来临前、水库泄洪前、地质灾害发生前人员安全撤离。
  四、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要立即全面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统筹组织好防汛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组织力量对防汛风险隐患进行再排查再落实,尤其要将黄河、西辽河、嫩江,多年断水河流、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中小型水库、中西部地区淤地坝等工程基础薄弱、洪水预测预报难度大的区域作为重中之重,认真梳理防御工作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细化落实各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工作台账,限时完成问题整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应急度汛预案,落实安全度汛具体措施,确保安全。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要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在建工程的巡查防护,险工险段、重要部位的应急值守,增加巡查力量,加大巡查频率,一旦发现险情和隐患第一时间组织抢护除险,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自治区水利厅、应急管理厅已派出8 个督查组开展督查、督导,对督导、督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各地要立即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以点促面,确保隐患排查全面、精准、及时处理。
  五、加强抢险救灾力量和物资保障。要加强与当地水利施工企业、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社会抢险救援力量等对接,细化跨区域支援方案,确保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要精细研判风险区域,有针对性预置布防抢险救援力量,遇到突发险情灾情,迅速组织协调各类应急力量开展应对工作,确保关键时刻拉的出、用的上、抢的住。要进一步查清辖区内防汛抢险物资装备底数,统筹协调资金,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抓紧补充防汛抢险救灾物资,保障抢险需要。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保证物资供应,及时调拨到位,确保受灾群众第一时间基本生活能够得到救助。
  六、完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完善各类防汛预案,根据汛情、险情、灾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要针对黄河、西辽河、嫩江、水库、淤地坝、山洪灾害易发区、城镇低洼区、工矿企业、旅游景区、在建工程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提前做好抢险预案和转移安置方案。防汛责任人要准确掌握预案的启动条件、操作流程、处置措施等内容,确保预案有序启动。
  七、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要持续加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力度,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务工人员、工矿企业职工等广泛普及灾害风险知识以及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技能,切实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要进一步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宣传防洪减灾工作成效和抗洪抢险救灾先进事迹,努力营造防汛救灾工作的良好氛围。
  八、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守制度,保障雨情、工情、汛情、险 情、灾情及时研判、快速有力处置。要健全完善信息报送制度,进一步加大汛情灾情和工作情况报送力度,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重大险情、灾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坚决杜绝信息瞒报、 漏报、迟报现象。
  

各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库:

  受上游地区持续降雨影响,黄河兰州以上来水持续增加,龙羊峡、刘家峡已加大下泄流量,7月20日20时内蒙古入境流量达到2190立方米每秒,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已于7月21日1时启动自治区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全力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内汛〔2020〕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继续完善防汛救灾工作预案,确保粮库和储粮安全。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库要按照7月上旬关于汛期的部署要求,继续加强救灾物资储备的日常管理和巡查排查,及早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度汛,确保储得好、调得出。

  二、加大对汛期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力度,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各类从业人员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三、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积极备汛待命,确保应急通信畅通,信息报告及时准确。值班人员要坚持在岗在位,切实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0年7月23日

  关于全力做好当前防汛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7月15日)

 

 

各盟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目前我区已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多地局部强降雨 已造成洪涝灾害损失,黄河内蒙古段正处于水位上涨过程,防汛 抗旱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 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深入落实全国防汛抗 洪救灾工作专题视频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 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清醒认识当前防汛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 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 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当前防汛抗洪的形势任务上来,立足防大 汛、抗大灾、抢大险,牢固树立防灾减灾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 想和侥幸心理,落实责任、强化措施,扎实做好防汛抗洪各项工 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面落实防汛抗洪责任制。要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从巡查值守、统筹调度、应急处置、抢险救援等各个领域各个环节,逐级逐岗进一步细化责任,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各级防汛责任人要迅速进入战备状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立即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统筹做好抢险救灾、群众转移安置等工作。要严明工作纪律,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领导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科学精准预测预报,加密预测预报频次,及时发布最新预测情况,为防灾避险、群众转移争取有效时间。要加强水利、水文、气象、自然资源、住建等多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和联合会商,认真做好分析研判工作,及时排查、消除各类隐患,把握防汛抗洪主动权。要及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微信、电子显示屏、农村广播室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切实做到覆盖到村、预警到人,确保在暴雨洪水来临前、水库泄洪前、地质灾害发生前人员安全撤离。

  四、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要立即全面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统筹组织好防汛检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组织力量对防汛风险隐患进行再排查再落实,尤其要将黄河、西辽河、嫩江,多年断水河流、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中小型水库、中西部地区淤地坝等工程基础薄弱、洪水预测预报难度大的区域作为重中之重,认真梳理防御工作重点和难点,有针对性细化落实各项措施。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和工作台账,限时完成问题整改,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应急度汛预案,落实安全度汛具体措施,确保安全。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要行业领域、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在建工程的巡查防护,险工险段、重要部位的应急值守,增加巡查力量,加大巡查频率,一旦发现险情和隐患第一时间组织抢护除险,确保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自治区水利厅、应急管理厅已派出8 个督查组开展督查、督导,对督导、督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各地要立即整改。同时,要举一反三,以点促面,确保隐患排查全面、精准、及时处理。

  五、加强抢险救灾力量和物资保障。要加强与当地水利施工企业、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社会抢险救援力量等对接,细化跨区域支援方案,确保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要精细研判风险区域,有针对性预置布防抢险救援力量,遇到突发险情灾情,迅速组织协调各类应急力量开展应对工作,确保关键时刻拉的出、用的上、抢的住。要进一步查清辖区内防汛抢险物资装备底数,统筹协调资金,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抓紧补充防汛抢险救灾物资,保障抢险需要。要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保证物资供应,及时调拨到位,确保受灾群众第一时间基本生活能够得到救助。

  六、完善防汛抢险应急预案。各级各部门要抓紧完善各类防汛预案,根据汛情、险情、灾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要针对黄河、西辽河、嫩江、水库、淤地坝、山洪灾害易发区、城镇低洼区、工矿企业、旅游景区、在建工程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提前做好抢险预案和转移安置方案。防汛责任人要准确掌握预案的启动条件、操作流程、处置措施等内容,确保预案有序启动。

  七、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要持续加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力度,向社会公众尤其是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务工人员、工矿企业职工等广泛普及灾害风险知识以及自救互救、避险逃生等技能,切实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要进一步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宣传防洪减灾工作成效和抗洪抢险救灾先进事迹,努力营造防汛救灾工作的良好氛围。

  八、切实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守制度,保障雨情、工情、汛情、险 情、灾情及时研判、快速有力处置。要健全完善信息报送制度,进一步加大汛情灾情和工作情况报送力度,提高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重大险情、灾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坚决杜绝信息瞒报、 漏报、迟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