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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3-06-20 16:00
来源:调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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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概况

(一)项目资金分配及总体使用情况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2年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安排意见的函》(内粮规字〔2021307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贸〔20211758号)项目资金合计1,825.50万元,分配至全区14个盟市用于粮食应急供应保障项目。根据各盟市发改部门资金下达分配文件,实际实施项目盟市共12个,2022年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共立项批复项目12个,项目总投资3,885.46万元,其中专项资金1,552.40万元,合计补助比例39.95%。锡林郭勒盟及巴彦淖尔市未实施项目,合计273.10万元项目资金未投入使用。截至评价日共完成验收项目9个,通辽市项目已完工尚未验收,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项目未完工。

(二)评价综合得分

绩效评价组在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自评的基础上,根据所收集和审核的基础资料,整理出绩效评价所需要的基本资料和数据。按照此次绩效评价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了全面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形成初步结论,在此基础上形成本次绩效评价分数和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组对2022年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项目进行综合评价,项目综合加权评价得分为89.97分(计算公式:综合加权评价得分=各盟市得分*各盟市权重后相加;各盟市权重=盟市分配金额/资金分配总额),综合绩效级别为。具体得分如下:

2022年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序号

旗县区名称

权重

得分

综合绩效级别

1

包头市

12.88%

97.5

2

乌海市

3.42%

97

3

二连浩特市

2.78%

97

4

兴安盟

9.66%

96.5

5

鄂尔多斯市

10.95%

96.5

6

赤峰市

13.53%

96

7

呼和浩特市

10.95%

94.5

8

满洲里市

2.78%

94

9

呼伦贝尔市

9.02%

87

10

通辽市

10.30%

75.5

11

乌兰察布市

10.95%

72.5

12

阿拉善盟

2.78%

72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实施方案》按照科学布局、全面覆盖、平时自营、急时应急的要求,采取企业申报、初步确定、实地查看、签订协议、逐级备案的步骤,整合现有资源,统筹规划粮食应急加工、配送、储运、供应网点,建立和完善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保障企业。

(二)项目内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2年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安排意见的函》(内粮规字〔2021307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贸〔20211758号)项目资金合计1,825.50万元,分配至全区14个盟市用于粮食应急供应保障项目,其中锡林郭勒盟及巴彦淖尔市未实施项目,不在此次评价范围内。截至评价日共完成项目验收9个,通辽市项目已完工尚未验收,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项目未完工。

三、项目绩效

(一)项目产出达到年初计划值

1.产出数量

1)各盟市计划支持企业数量1家,实际支持企业数量1家。

2)各盟市企业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项目基本都已完成,但也存在未完工项目,例如乌兰察布市20236月施工设备进场。

2.产出质量

1)各盟市企业均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项目的通知》(内粮调发20222号)中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名单。

2)各盟市基本上都有主管单位参与验收的项目验收单,但通辽市项目已完工尚未验收,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项目未完工,无法评价验收是否合格。

3.产出时效

1)各盟市补贴资金拨付情况如下表:

序号

盟市

企业

专项资金

拨付情况

1

呼和浩特市

内蒙古农苑商贸杂粮有限公司

170.00

2022年6月

2

包头市

包头市金鹿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2023年4月

3

呼伦贝尔市

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

140.00

未拨付

4

兴安盟

内蒙古二龙屯有机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150.00

2023年6月

5

通辽市

通辽市德瑞玉米工业有限公司

160.00

未拨付

6

赤峰市

内蒙古龙乡玉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10.00

2023年5月

7

乌兰察布市

兴和县贺氏粮油商贸有限公司

170.00

未拨付

8

鄂尔多斯市

鄂尔多斯景观田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

170.00

2023年6月

9

乌海市

内蒙古塞星食品有限公司

53.10

2022年7月

10

阿拉善盟

阿拉善左旗富鑫农牧业开发专业合作社

43.10

未拨付

11

满洲里市

内蒙古格润富园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3.10

2022年9月

12

二连浩特市

内蒙古东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3.10

2022年12月

合计

1,552.40

2)各盟市工程竣工情况如下表:

序号

盟市

企业

专项资金

竣工情况

1

呼和浩特市

内蒙古农苑商贸杂粮有限公司

170

202212

2

包头市

包头市金鹿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200

202212

3

呼伦贝尔市

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

140

202212

4

兴安盟

内蒙古二龙屯有机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150

202211

5

通辽市

通辽市德瑞玉米工业有限公司

160

20236

6

赤峰市

内蒙古龙乡玉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10

202212

7

乌兰察布市

兴和县贺氏粮油商贸有限公司

170

工程未完工

8

鄂尔多斯市

鄂尔多斯景观田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

170

202212

9

乌海市

内蒙古塞星食品有限公司

53.1

202212

10

阿拉善盟

阿拉善左旗富鑫农牧业开发专业合作社

43.1

工程未完工

11

满洲里市

内蒙古格润富园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3.1

202212

12

二连浩特市

内蒙古东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3.1

202212

合计

1,552.40

3)各盟市完工验收情况如下表:

序号

盟市

企业

专项资金

验收情况

1

呼和浩特市

内蒙古农苑商贸杂粮有限公司

170

20234

2

包头市

包头市金鹿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200

202212

3

呼伦贝尔市

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

140

20231

4

兴安盟

内蒙古二龙屯有机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150

202212

5

通辽市

通辽市德瑞玉米工业有限公司

160

未验收

6

赤峰市

内蒙古龙乡玉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10

20233

7

乌兰察布市

兴和县贺氏粮油商贸有限公司

170

未验收

8

鄂尔多斯市

鄂尔多斯景观田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

170

202212

9

乌海市

内蒙古塞星食品有限公司

53.1

20235

10

阿拉善盟

阿拉善左旗富鑫农牧业开发专业合作社

43.1

未验收

11

满洲里市

内蒙古格润富园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3.1

20235

12

二连浩特市

内蒙古东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3.1

20235

合计

1,552.40

4.产出成本

1)项目总成本为1,552.40万元,各个项目都能在总成本控制下完成,总成本节约率≥0

2)通过查看各盟市相关资料,将各实施单位项目与一般社会平均成本相对比,未明显高于社会平均成本的项目。

(二)社会效益总体较好

1.项目有利于带动粮食产业产、购、储、加、销、服务环节的利益联结。

2.项目具有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地区粮食产业发展。

3.项目有利于提高自治区粮食产业经济整体发展。

(三)经济效益总体较好

1.项目能够带动企业周边农民收入,农民增收效果明显。

2.项目能够为企业增产增收,提高企业收入。

(四)可持续影响总体较好

1.项目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较好技术储备。

2.项目建设成果能够持续运行。

(五)满意度总体较好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发放问卷调查方式,对补贴企业和相关农户进行满意度调查,共填写问卷81份。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补贴企业和相关农户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较好,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综合得分9.88分。(计算公式:综合加权满意度得分=各盟市满意度得分*各盟市权重后相加;各盟市权重=盟市分配金额/资金分配总额)

四、存在问题

(一)绩效指标编制不够科学合理,项目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

项目部门普遍存在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了解,对项目预期产生的效率、效益和效果未进行有效的研判分析,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在评价中发现,一是部分资金使用单位填报不够认真,有的只是在评价组要求提供绩效评价资料时才进行填报绩效自评表;二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套用通用格式,未进一步细化,如未设置成本指标,未设置补贴资金下达等指标;三是对绩效评价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控不够到位,只重视项目实施,忽略了绩效评价。绩效指标编制不够科学合理,项目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部分资金到位不及时,资金尚未支出

截至绩效评价日,项目资金确定的资金量1,552.40万,截至绩效评价日,拨付企业资金1,039.30万元,执行率66.95%。部分盟市资金尚未拨付,资金尚未支出,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资金到位不及时,影响项目的实施落地,导致资金执行率不高,从而无法发挥相关效益。同时,锡林郭勒盟及巴彦淖尔市由于申报的企业不符合要求,项目未实施,合计未投入资金273.10万元。

(三)部分实施单位内部控制不完善,财务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呼和浩特市项目实施单位内蒙古农苑商贸杂粮有限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未制定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同时财务管理不完善,存在财务岗位不健全、手工记账等情况。

(四)部分工程尚未完工,资金效益发挥有限

截至评价日项目共完成验收9个,通辽市已完工尚未验收,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项目未完工,实施进度存在滞后。因此只有预期效益,资金效益发挥有限。

(五)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未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实施计划,验收不够及时

项目实施方案是指项目实施单位为高效完成项目,设置具体的工作计划,包括项目工程设备明细、进度安排、保障支持等,是项目顺利开展和成功实施的重要保障和依据。项目实施单位未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实施计划,不利于项目进度管理以及资金管理。如通辽市、满洲里市,项目实施单位未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实施计划。

部分盟市项目验收不够及时,如呼和浩特市、赤峰市、乌海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项目为2022年项目,通过查看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大部分为202212月底,验收时间大部分为2023年,验收不够及时。

五、有关建议

(一)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细化绩效指标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内财监〔20191343号)等有关规定,绩效管理工作是预算管理的重中之重。建议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细化绩效目标编制,认真进行自我评价,重视上级绩效评价监督,落实上级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二)加快资金拨付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全面优化审批流程,简化重点环节办事程序,进一步精减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项目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规范资金使用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及手续,做到财政资金支出有凭有据。加强对专项资金制度的管理和学习,认真落实目前制度中存在的不足,积极整改,完善制度,严格内部审批程序,进一步提升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能力和财务管理工作水平,强化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项目应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实施、早见效,以更高的标准推进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项目实施。同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完工,将预期效益变成现实效益。

(五)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加强项目验收管理

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前期资料。各盟市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竞争性立项等方式,确定具体实施项目。项目前期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发现项目的重点难点,对项目整体进行评估,确定项目是否能够实施。实施方案要明确项目的组织机构、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拟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地方各级财政拟安排资金情况及资金使用方向等。

加强项目验收管理,各级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从项目的设立到验收,全方位进行监督管理,防止不规范工程验收交付使用。

(六)采用成熟新技术和节能型设备,实现“安全、绿色”生产

对当地粮食行业市场进行研究,充分利用当地粮食行业市场研究成果,采用国家现行成熟新技术和节能型设备,提高绿色储粮要求,提升粮食品质。充分利用当地粮食生产品种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既为当地农民增收服务又可为市场提升“安全、绿色”食品,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七)提升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明确财政补助比例

项目集中用于补贴已认定的、目前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并且2021年1月以后开工的升级改造项目(含新建),各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配合盟市财政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将资金全部下达企业,建议在选择项目时,考虑财政资金补助比例,进而提升财政资金杠杆作用。

内蒙古中勤朗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呼和浩特

O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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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概况(一)项目资金分配及总体使用情况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2年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安排意见的函》(内粮规字〔2021〕307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贸〔2021〕1758号)项目资金合计1,825.50万元,分配至全区14个盟市用于粮食应急供应保障项目。根据各盟市发改部门资金下达分配文件,实际实施项目盟市共12个,2022年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共立项批复项目12个,项目总投资3,885.46万元,其中专项资金1,552.40万元,合计补助比例39.95%。锡林郭勒盟及巴彦淖尔市未实施项目,合计273.10万元项目资金未投入使用。截至评价日共完成验收项目9个,通辽市项目已完工尚未验收,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项目未完工。(二)评价综合得分绩效评价组在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自评的基础上,根据所收集和审核的基础资料,整理出绩效评价所需要的基本资料和数据。按照此次绩效评价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了全面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形成初步结论,在此基础上形成本次绩效评价分数和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组对2022年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项目进行综合评价,项目综合加权评价得分为89.97分(计算公式:综合加权评价得分=各盟市得分*各盟市权重后相加;各盟市权重=盟市分配金额/资金分配总额),综合绩效级别为“良”。具体得分如下:2022年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项目综合评价得分序号旗县区名称权重得分综合绩效级别1包头市12.88%97.5优2乌海市3.42%97优3二连浩特市2.78%97优4兴安盟9.66%96.5优5鄂尔多斯市10.95%96.5优6赤峰市13.53%96优7呼和浩特市10.95%94.5优8满洲里市2.78%94优9呼伦贝尔市9.02%87良10通辽市10.30%75.5中11乌兰察布市10.95%72.5中12阿拉善盟2.78%72中二、项目概况(一)项目背景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实施方案》按照“科学布局、全面覆盖、平时自营、急时应急”的要求,采取“企业申报、初步确定、实地查看、签订协议、逐级备案”的步骤,整合现有资源,统筹规划粮食应急加工、配送、储运、供应网点,建立和完善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二)项目内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2年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安排意见的函》(内粮规字〔2021〕307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贸〔2021〕1758号)项目资金合计1,825.50万元,分配至全区14个盟市用于粮食应急供应保障项目,其中锡林郭勒盟及巴彦淖尔市未实施项目,不在此次评价范围内。截至评价日共完成项目验收9个,通辽市项目已完工尚未验收,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项目未完工。 三、项目绩效(一)项目产出达到年初计划值1.产出数量(1)各盟市计划支持企业数量1家,实际支持企业数量1家。(2)各盟市企业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项目基本都已完成,但也存在未完工项目,例如乌兰察布市2023年6月施工设备进场。2.产出质量(1)各盟市企业均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项目的通知》(内粮调发〔2022〕2号)中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名单。(2)各盟市基本上都有主管单位参与验收的项目验收单,但通辽市项目已完工尚未验收,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项目未完工,无法评价验收是否合格。3.产出时效(1)各盟市补贴资金拨付情况如下表:序号盟市企业 专项资金 拨付情况1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农苑商贸杂粮有限公司 170.00 2022年6月2包头市包头市金鹿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2023年4月3呼伦贝尔市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 140.00 未拨付4兴安盟内蒙古二龙屯有机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150.00 2023年6月5通辽市通辽市德瑞玉米工业有限公司 160.00 未拨付6赤峰市内蒙古龙乡玉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10.00 2023年5月7乌兰察布市兴和县贺氏粮油商贸有限公司 170.00 未拨付8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景观田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 170.00 2023年6月9乌海市内蒙古塞星食品有限公司 53.10 2022年7月10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富鑫农牧业开发专业合作社 43.10 未拨付11满洲里市内蒙古格润富园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3.10 2022年9月12二连浩特市内蒙古东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3.10 2022年12月合计 1,552.40  (2)各盟市工程竣工情况如下表:序号盟市企业专项资金竣工情况1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农苑商贸杂粮有限公司1702022年12月2包头市包头市金鹿油脂有限责任公司2002022年12月3呼伦贝尔市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1402022年12月4兴安盟内蒙古二龙屯有机农业有限责任公司1502022年11月5通辽市通辽市德瑞玉米工业有限公司1602023年6月6赤峰市内蒙古龙乡玉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102022年12月7乌兰察布市兴和县贺氏粮油商贸有限公司170工程未完工8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景观田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1702022年12月9乌海市内蒙古塞星食品有限公司53.12022年12月10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富鑫农牧业开发专业合作社43.1工程未完工11满洲里市内蒙古格润富园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43.12022年12月12二连浩特市内蒙古东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3.12022年12月合计1,552.40  (3)各盟市完工验收情况如下表:序号盟市企业专项资金验收情况1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农苑商贸杂粮有限公司1702023年4月2包头市包头市金鹿油脂有限责任公司2002022年12月3呼伦贝尔市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1402023年1月4兴安盟内蒙古二龙屯有机农业有限责任公司1502022年12月5通辽市通辽市德瑞玉米工业有限公司160未验收6赤峰市内蒙古龙乡玉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102023年3月7乌兰察布市兴和县贺氏粮油商贸有限公司170未验收8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景观田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1702022年12月9乌海市内蒙古塞星食品有限公司53.12023年5月10阿拉善盟阿拉善左旗富鑫农牧业开发专业合作社43.1未验收11满洲里市内蒙古格润富园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43.12023年5月12二连浩特市内蒙古东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3.12023年5月合计1,552.40 4.产出成本(1)项目总成本为1,552.40万元,各个项目都能在总成本控制下完成,总成本节约率≥0。(2)通过查看各盟市相关资料,将各实施单位项目与一般社会平均成本相对比,未明显高于社会平均成本的项目。(二)社会效益总体较好1.项目有利于带动粮食产业产、购、储、加、销、服务环节的利益联结。2.项目具有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地区粮食产业发展。3.项目有利于提高自治区粮食产业经济整体发展。(三)经济效益总体较好1.项目能够带动企业周边农民收入,农民增收效果明显。2.项目能够为企业增产增收,提高企业收入。(四)可持续影响总体较好1.项目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较好技术储备。2.项目建设成果能够持续运行。(五)满意度总体较好本次绩效评价通过发放问卷调查方式,对补贴企业和相关农户进行满意度调查,共填写问卷81份。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补贴企业和相关农户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较好,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综合得分9.88分。(计算公式:综合加权满意度得分=各盟市满意度得分*各盟市权重后相加;各盟市权重=盟市分配金额/资金分配总额)四、存在问题(一)绩效指标编制不够科学合理,项目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项目部门普遍存在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了解,对项目预期产生的效率、效益和效果未进行有效的研判分析,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在评价中发现,一是部分资金使用单位填报不够认真,有的只是在评价组要求提供绩效评价资料时才进行填报绩效自评表;二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套用通用格式,未进一步细化,如未设置成本指标,未设置补贴资金下达等指标;三是对绩效评价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控不够到位,只重视项目实施,忽略了绩效评价。绩效指标编制不够科学合理,项目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部分资金到位不及时,资金尚未支出截至绩效评价日,项目资金确定的资金量1,552.40万,截至绩效评价日,拨付企业资金1,039.30万元,执行率66.95%。部分盟市资金尚未拨付,资金尚未支出,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资金到位不及时,影响项目的实施落地,导致资金执行率不高,从而无法发挥相关效益。同时,锡林郭勒盟及巴彦淖尔市由于申报的企业不符合要求,项目未实施,合计未投入资金273.10万元。(三)部分实施单位内部控制不完善,财务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呼和浩特市项目实施单位内蒙古农苑商贸杂粮有限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未制定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同时财务管理不完善,存在财务岗位不健全、手工记账等情况。(四)部分工程尚未完工,资金效益发挥有限截至评价日项目共完成验收9个,通辽市已完工尚未验收,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项目未完工,实施进度存在滞后。因此只有预期效益,资金效益发挥有限。(五)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未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实施计划,验收不够及时项目实施方案是指项目实施单位为高效完成项目,设置具体的工作计划,包括项目工程设备明细、进度安排、保障支持等,是项目顺利开展和成功实施的重要保障和依据。项目实施单位未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实施计划,不利于项目进度管理以及资金管理。如通辽市、满洲里市,项目实施单位未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实施计划。部分盟市项目验收不够及时,如呼和浩特市、赤峰市、乌海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项目为2022年项目,通过查看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大部分为2022年12月底,验收时间大部分为2023年,验收不够及时。五、有关建议(一)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细化绩效指标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内财监〔2019〕1343号)等有关规定,绩效管理工作是预算管理的重中之重。建议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细化绩效目标编制,认真进行自我评价,重视上级绩效评价监督,落实上级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二)加快资金拨付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面优化审批流程,简化重点环节办事程序,进一步精减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项目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规范资金使用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及手续,做到财政资金支出有凭有据。加强对专项资金制度的管理和学习,认真落实目前制度中存在的不足,积极整改,完善制度,严格内部审批程序,进一步提升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能力和财务管理工作水平,强化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实现项目预期效益项目应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实施、早见效,以更高的标准推进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项目实施。同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完工,将预期效益变成现实效益。(五)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加强项目验收管理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前期资料。各盟市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竞争性立项等方式,确定具体实施项目。项目前期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发现项目的重点难点,对项目整体进行评估,确定项目是否能够实施。实施方案要明确项目的组织机构、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拟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地方各级财政拟安排资金情况及资金使用方向等。加强项目验收管理,各级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从项目的设立到验收,全方位进行监督管理,防止不规范工程验收交付使用。(六)采用成熟新技术和节能型设备,实现“安全、绿色”生产对当地粮食行业市场进行研究,充分利用当地粮食行业市场研究成果,采用国家现行成熟新技术和节能型设备,提高绿色储粮要求,提升粮食品质。充分利用当地粮食生产品种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既为当地农民增收服务又可为市场提升“安全、绿色”食品,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七)提升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明确财政补助比例 项目集中用于补贴已认定的、目前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并且2021年1月以后开工的升级改造项目(含新建),各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配合盟市财政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将资金全部下达企业,建议在选择项目时,考虑财政资金补助比例,进而提升财政资金杠杆作用。        内蒙古中勤朗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呼和浩特二O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概况

(一)项目资金分配及总体使用情况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2年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安排意见的函》(内粮规字〔2021307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贸〔20211758号)项目资金合计1,825.50万元,分配至全区14个盟市用于粮食应急供应保障项目。根据各盟市发改部门资金下达分配文件,实际实施项目盟市共12个,2022年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共立项批复项目12个,项目总投资3,885.46万元,其中专项资金1,552.40万元,合计补助比例39.95%。锡林郭勒盟及巴彦淖尔市未实施项目,合计273.10万元项目资金未投入使用。截至评价日共完成验收项目9个,通辽市项目已完工尚未验收,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项目未完工。

(二)评价综合得分

绩效评价组在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自评的基础上,根据所收集和审核的基础资料,整理出绩效评价所需要的基本资料和数据。按照此次绩效评价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了全面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形成初步结论,在此基础上形成本次绩效评价分数和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组对2022年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项目进行综合评价,项目综合加权评价得分为89.97分(计算公式:综合加权评价得分=各盟市得分*各盟市权重后相加;各盟市权重=盟市分配金额/资金分配总额),综合绩效级别为。具体得分如下:

2022年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序号

旗县区名称

权重

得分

综合绩效级别

1

包头市

12.88%

97.5

2

乌海市

3.42%

97

3

二连浩特市

2.78%

97

4

兴安盟

9.66%

96.5

5

鄂尔多斯市

10.95%

96.5

6

赤峰市

13.53%

96

7

呼和浩特市

10.95%

94.5

8

满洲里市

2.78%

94

9

呼伦贝尔市

9.02%

87

10

通辽市

10.30%

75.5

11

乌兰察布市

10.95%

72.5

12

阿拉善盟

2.78%

72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实施方案》按照科学布局、全面覆盖、平时自营、急时应急的要求,采取企业申报、初步确定、实地查看、签订协议、逐级备案的步骤,整合现有资源,统筹规划粮食应急加工、配送、储运、供应网点,建立和完善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保障企业。

(二)项目内容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2022年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安排意见的函》(内粮规字〔2021307号)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预算的通知》(内财贸〔20211758号)项目资金合计1,825.50万元,分配至全区14个盟市用于粮食应急供应保障项目,其中锡林郭勒盟及巴彦淖尔市未实施项目,不在此次评价范围内。截至评价日共完成项目验收9个,通辽市项目已完工尚未验收,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项目未完工。

三、项目绩效

(一)项目产出达到年初计划值

1.产出数量

1)各盟市计划支持企业数量1家,实际支持企业数量1家。

2)各盟市企业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项目基本都已完成,但也存在未完工项目,例如乌兰察布市20236月施工设备进场。

2.产出质量

1)各盟市企业均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项目的通知》(内粮调发20222号)中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名单。

2)各盟市基本上都有主管单位参与验收的项目验收单,但通辽市项目已完工尚未验收,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项目未完工,无法评价验收是否合格。

3.产出时效

1)各盟市补贴资金拨付情况如下表:

序号

盟市

企业

专项资金

拨付情况

1

呼和浩特市

内蒙古农苑商贸杂粮有限公司

170.00

2022年6月

2

包头市

包头市金鹿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2023年4月

3

呼伦贝尔市

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

140.00

未拨付

4

兴安盟

内蒙古二龙屯有机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150.00

2023年6月

5

通辽市

通辽市德瑞玉米工业有限公司

160.00

未拨付

6

赤峰市

内蒙古龙乡玉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10.00

2023年5月

7

乌兰察布市

兴和县贺氏粮油商贸有限公司

170.00

未拨付

8

鄂尔多斯市

鄂尔多斯景观田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

170.00

2023年6月

9

乌海市

内蒙古塞星食品有限公司

53.10

2022年7月

10

阿拉善盟

阿拉善左旗富鑫农牧业开发专业合作社

43.10

未拨付

11

满洲里市

内蒙古格润富园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3.10

2022年9月

12

二连浩特市

内蒙古东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3.10

2022年12月

合计

1,552.40

2)各盟市工程竣工情况如下表:

序号

盟市

企业

专项资金

竣工情况

1

呼和浩特市

内蒙古农苑商贸杂粮有限公司

170

202212

2

包头市

包头市金鹿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200

202212

3

呼伦贝尔市

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

140

202212

4

兴安盟

内蒙古二龙屯有机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150

202211

5

通辽市

通辽市德瑞玉米工业有限公司

160

20236

6

赤峰市

内蒙古龙乡玉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10

202212

7

乌兰察布市

兴和县贺氏粮油商贸有限公司

170

工程未完工

8

鄂尔多斯市

鄂尔多斯景观田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

170

202212

9

乌海市

内蒙古塞星食品有限公司

53.1

202212

10

阿拉善盟

阿拉善左旗富鑫农牧业开发专业合作社

43.1

工程未完工

11

满洲里市

内蒙古格润富园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3.1

202212

12

二连浩特市

内蒙古东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3.1

202212

合计

1,552.40

3)各盟市完工验收情况如下表:

序号

盟市

企业

专项资金

验收情况

1

呼和浩特市

内蒙古农苑商贸杂粮有限公司

170

20234

2

包头市

包头市金鹿油脂有限责任公司

200

202212

3

呼伦贝尔市

呼伦贝尔合适佳食品有限公司

140

20231

4

兴安盟

内蒙古二龙屯有机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150

202212

5

通辽市

通辽市德瑞玉米工业有限公司

160

未验收

6

赤峰市

内蒙古龙乡玉品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10

20233

7

乌兰察布市

兴和县贺氏粮油商贸有限公司

170

未验收

8

鄂尔多斯市

鄂尔多斯景观田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

170

202212

9

乌海市

内蒙古塞星食品有限公司

53.1

20235

10

阿拉善盟

阿拉善左旗富鑫农牧业开发专业合作社

43.1

未验收

11

满洲里市

内蒙古格润富园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3.1

20235

12

二连浩特市

内蒙古东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3.1

20235

合计

1,552.40

4.产出成本

1)项目总成本为1,552.40万元,各个项目都能在总成本控制下完成,总成本节约率≥0

2)通过查看各盟市相关资料,将各实施单位项目与一般社会平均成本相对比,未明显高于社会平均成本的项目。

(二)社会效益总体较好

1.项目有利于带动粮食产业产、购、储、加、销、服务环节的利益联结。

2.项目具有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地区粮食产业发展。

3.项目有利于提高自治区粮食产业经济整体发展。

(三)经济效益总体较好

1.项目能够带动企业周边农民收入,农民增收效果明显。

2.项目能够为企业增产增收,提高企业收入。

(四)可持续影响总体较好

1.项目为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较好技术储备。

2.项目建设成果能够持续运行。

(五)满意度总体较好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发放问卷调查方式,对补贴企业和相关农户进行满意度调查,共填写问卷81份。问卷调查结果显示,补贴企业和相关农户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较好,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综合得分9.88分。(计算公式:综合加权满意度得分=各盟市满意度得分*各盟市权重后相加;各盟市权重=盟市分配金额/资金分配总额)

四、存在问题

(一)绩效指标编制不够科学合理,项目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

项目部门普遍存在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了解,对项目预期产生的效率、效益和效果未进行有效的研判分析,绩效管理意识有待加强。在评价中发现,一是部分资金使用单位填报不够认真,有的只是在评价组要求提供绩效评价资料时才进行填报绩效自评表;二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套用通用格式,未进一步细化,如未设置成本指标,未设置补贴资金下达等指标;三是对绩效评价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控不够到位,只重视项目实施,忽略了绩效评价。绩效指标编制不够科学合理,项目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部分资金到位不及时,资金尚未支出

截至绩效评价日,项目资金确定的资金量1,552.40万,截至绩效评价日,拨付企业资金1,039.30万元,执行率66.95%。部分盟市资金尚未拨付,资金尚未支出,如呼伦贝尔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资金到位不及时,影响项目的实施落地,导致资金执行率不高,从而无法发挥相关效益。同时,锡林郭勒盟及巴彦淖尔市由于申报的企业不符合要求,项目未实施,合计未投入资金273.10万元。

(三)部分实施单位内部控制不完善,财务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呼和浩特市项目实施单位内蒙古农苑商贸杂粮有限公司内部控制不完善,未制定相应的财务和业务管理制度,同时财务管理不完善,存在财务岗位不健全、手工记账等情况。

(四)部分工程尚未完工,资金效益发挥有限

截至评价日项目共完成验收9个,通辽市已完工尚未验收,乌兰察布市、阿拉善盟项目未完工,实施进度存在滞后。因此只有预期效益,资金效益发挥有限。

(五)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未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实施计划,验收不够及时

项目实施方案是指项目实施单位为高效完成项目,设置具体的工作计划,包括项目工程设备明细、进度安排、保障支持等,是项目顺利开展和成功实施的重要保障和依据。项目实施单位未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实施计划,不利于项目进度管理以及资金管理。如通辽市、满洲里市,项目实施单位未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或项目实施计划。

部分盟市项目验收不够及时,如呼和浩特市、赤峰市、乌海市、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项目为2022年项目,通过查看项目实施方案,项目计划完成时间大部分为202212月底,验收时间大部分为2023年,验收不够及时。

五、有关建议

(一)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细化绩效指标编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内财监〔20191343号)等有关规定,绩效管理工作是预算管理的重中之重。建议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细化绩效目标编制,认真进行自我评价,重视上级绩效评价监督,落实上级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二)加快资金拨付速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全面优化审批流程,简化重点环节办事程序,进一步精减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及时下达资金,加快项目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规范资金使用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规范资金使用流程及手续,做到财政资金支出有凭有据。加强对专项资金制度的管理和学习,认真落实目前制度中存在的不足,积极整改,完善制度,严格内部审批程序,进一步提升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能力和财务管理工作水平,强化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项目应做到早谋划、早部署、早实施、早见效,以更高的标准推进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项目实施。同时,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完工,将预期效益变成现实效益。

(五)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加强项目验收管理

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前期资料。各盟市要结合当地实际,采取竞争性立项等方式,确定具体实施项目。项目前期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发现项目的重点难点,对项目整体进行评估,确定项目是否能够实施。实施方案要明确项目的组织机构、目标任务和主要内容、拟采取的主要政策措施、地方各级财政拟安排资金情况及资金使用方向等。

加强项目验收管理,各级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从项目的设立到验收,全方位进行监督管理,防止不规范工程验收交付使用。

(六)采用成熟新技术和节能型设备,实现“安全、绿色”生产

对当地粮食行业市场进行研究,充分利用当地粮食行业市场研究成果,采用国家现行成熟新技术和节能型设备,提高绿色储粮要求,提升粮食品质。充分利用当地粮食生产品种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既为当地农民增收服务又可为市场提升“安全、绿色”食品,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七)提升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明确财政补助比例

项目集中用于补贴已认定的、目前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粮食应急加工企业,并且2021年1月以后开工的升级改造项目(含新建),各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配合盟市财政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将资金全部下达企业,建议在选择项目时,考虑财政资金补助比例,进而提升财政资金杠杆作用。

内蒙古中勤朗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呼和浩特

O二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