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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级储备油承储企业遴选2024年第一批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0 16:38
来源:粮食调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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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级储备油承储企业遴选2024年第一批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级储备油承储企业遴选2024年第一批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级储备油承储企业遴选2024年第一批项目;

2.项目编号:HT-2024CG-0601;

3.标包划分:本项目按照三个标包进行招标;

4.招标内容:

包号

标包内容

服务要求

1

1500吨自治区级储备

食用植物油

遴选1家承储企业,新购1500吨自治区级储备食用植物油。

2

1000吨自治区级储备

食用植物油

遴选1家承储企业,新购1000吨自治区级储备食用植物油。

3

1000吨自治区级储备

食用植物油

遴选1家承储企业,新购1000吨自治区级储备食用植物油。

注:本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即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参与所有标包,但只允许每家供应商中标其中1个标包。若在三个标包的评审结果均排名第一,则按照标包顺序依次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如供应商第一标包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第二包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5.合同履行期限:以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分行批准后下达的储备计划文件中的要求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包1、标包2、标包3资格要求均为如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粮油仓储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仓储单位备案证明;

7.如需贷款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农发行)设立基本账户、且信用状况良好,经农发行评定信用等级在L14级(含)以上,并符合农发行贷款条件;

8.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金融监管规定的不良记录;

9.供应商没有违反国家粮食政策法规、未发生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事故;

10.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2.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06月20日上午8:30至2024年06月27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邮箱hengtaigczx@163.com,资料提供不全或逾期的资料将被拒绝(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明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粮油仓储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提供的内蒙古自治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仓储单位备案证明;(提供证明材料)

(8)如需贷款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农发行)设立基本账户、且信用状况良好,经农发行评定信用等级在L14级(含)以上,并符合农发行贷款条件;(提供证明材料)

(9)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金融监管规定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10)供应商没有违反国家粮食政策法规、未发生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事故;(提供承诺函)

(11)供应商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2)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3)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2日   上午09:3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博雅园6号商业楼5层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2日   上午09:3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博雅园6号商业楼5层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http://lsj.nmg.gov.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5号楼

联 系 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0471-6945227

代理机构: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博雅园6号商业楼5层

联 系 人:吴飞霞

联系电话:0471-312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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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级储备油承储企业遴选2024年第一批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0
来源:粮食调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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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级储备油承储企业遴选2024年第一批项目招标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级储备油承储企业遴选2024年第一批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级储备油承储企业遴选2024年第一批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参加。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级储备油承储企业遴选2024年第一批项目;2.项目编号:HT-2024CG-0601;3.标包划分:本项目按照三个标包进行招标;4.招标内容:包号标包内容服务要求11500吨自治区级储备食用植物油遴选1家承储企业,新购1500吨自治区级储备食用植物油。21000吨自治区级储备食用植物油遴选1家承储企业,新购1000吨自治区级储备食用植物油。31000吨自治区级储备食用植物油遴选1家承储企业,新购1000吨自治区级储备食用植物油。注:本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即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参与所有标包,但只允许每家供应商中标其中1个标包。若在三个标包的评审结果均排名第一,则按照标包顺序依次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如供应商第一标包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第二包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5.合同履行期限:以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分行批准后下达的储备计划文件中的要求为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标包1、标包2、标包3资格要求均为如下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粮油仓储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供应商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仓储单位备案证明;7.如需贷款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农发行)设立基本账户、且信用状况良好,经农发行评定信用等级在L14级(含)以上,并符合农发行贷款条件;8.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金融监管规定的不良记录;9.供应商没有违反国家粮食政策法规、未发生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事故;10.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12.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四、招标文件获取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06月20日上午8:30至2024年06月27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邮箱hengtaigczx@163.com,资料提供不全或逾期的资料将被拒绝(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明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粮油仓储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7)供应商提供的内蒙古自治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仓储单位备案证明;(提供证明材料)(8)如需贷款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农发行)设立基本账户、且信用状况良好,经农发行评定信用等级在L14级(含)以上,并符合农发行贷款条件;(提供证明材料)(9)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金融监管规定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10)供应商没有违反国家粮食政策法规、未发生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事故;(提供承诺函)(11)供应商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承诺函(格式自拟);(12)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函(格式自拟);(13)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为资格后审。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2日   上午09:30;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博雅园6号商业楼5层会议室;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2日   上午09:30;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博雅园6号商业楼5层会议室。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http://lsj.nmg.gov.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八、联系方式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5号楼联 系 人:刘科长联系电话:0471-6945227 代理机构: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博雅园6号商业楼5层联 系 人:吴飞霞联系电话:0471-3121052 

内蒙古自治区级储备油承储企业遴选2024年第一批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自治区级储备油承储企业遴选2024年第一批项目。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均可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级储备油承储企业遴选2024年第一批项目;

2.项目编号:HT-2024CG-0601;

3.标包划分:本项目按照三个标包进行招标;

4.招标内容:

包号

标包内容

服务要求

1

1500吨自治区级储备

食用植物油

遴选1家承储企业,新购1500吨自治区级储备食用植物油。

2

1000吨自治区级储备

食用植物油

遴选1家承储企业,新购1000吨自治区级储备食用植物油。

3

1000吨自治区级储备

食用植物油

遴选1家承储企业,新购1000吨自治区级储备食用植物油。

注:本项目采取兼投不兼中;即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参与所有标包,但只允许每家供应商中标其中1个标包。若在三个标包的评审结果均排名第一,则按照标包顺序依次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如供应商第一标包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第二包将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5.合同履行期限:以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分行批准后下达的储备计划文件中的要求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包1、标包2、标包3资格要求均为如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粮油仓储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仓储单位备案证明;

7.如需贷款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农发行)设立基本账户、且信用状况良好,经农发行评定信用等级在L14级(含)以上,并符合农发行贷款条件;

8.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金融监管规定的不良记录;

9.供应商没有违反国家粮食政策法规、未发生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事故;

10.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2.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06月20日上午8:30至2024年06月27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提供下列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发送至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邮箱hengtaigczx@163.com,资料提供不全或逾期的资料将被拒绝(以邮箱收到时间为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须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明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粮油仓储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提供的内蒙古自治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仓储单位备案证明;(提供证明材料)

(8)如需贷款的供应商,须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农发行)设立基本账户、且信用状况良好,经农发行评定信用等级在L14级(含)以上,并符合农发行贷款条件;(提供证明材料)

(9)供应商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三年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金融监管规定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10)供应商没有违反国家粮食政策法规、未发生安全生产和安全储粮事故;(提供承诺函)

(11)供应商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2)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3)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

五、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2日   上午09:3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博雅园6号商业楼5层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2日   上午09:3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博雅园6号商业楼5层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http://lsj.nmg.gov.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发无效。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5号楼

联 系 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0471-6945227

代理机构: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东影南路博雅园6号商业楼5层

联 系 人:吴飞霞

联系电话:0471-312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