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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粮油标准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考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1 16:14
来源:机关党委(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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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25号),《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内粮人字〔2023〕100号),《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文件精神,按照公开招聘程序,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已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现将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人选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定于2023年7月25日开始组织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2023年7月25—2023年7月26

二、考察范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三、考察要求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应成立3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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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粮油标准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考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1
来源:机关党委(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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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粮油标准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考察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25号),《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内粮人字〔2023〕100号),《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文件精神,按照公开招聘程序,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已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现将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人选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定于2023年7月25日开始组织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2023年7月25日—2023年7月26日
  二、考察范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三、考察要求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应成立3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7月21日
  

根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25号),《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内粮人字〔2023〕100号),《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公告》文件精神,按照公开招聘程序,我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已完成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现将面试成绩进入体检与考察范围人选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定于2023年7月25日开始组织考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时间:2023年7月25—2023年7月26

二、考察范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三、考察要求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应成立3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