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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发改委开展“两节”“两会”粮油市场、秋粮收购、储备粮安全、成品粮库存及粮食行政执法检查活动
发布时间:2021-01-29 00:00
来源:阿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粮食科赵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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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1年“两节”“两会”期间粮油保供稳市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内粮调发〔2020〕51号)、国家七部委《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0〕243号)、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内粮办执法发〔2020〕57号)等文件要求,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1年1月18日开始,组成检查组先后深入额济纳旗、阿拉善右旗和阿拉善左旗国有储备粮承储企业和粮油经营网点开展“两节”“两会”粮油市场、秋粮收购、储备粮安全、成品粮库存及粮食行政执法检查活动。

  本次检查内容是:一是秋粮收购检查。加强对市场化粮食收购的监督检查,检查粮食收购企业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情况,核查收储企业是否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粮食收购品种、质量要求、量(价)折扣规则、12325粮食监管热线等相关信息。检查用于粮食收购的地磅使用前是否经当地计量部门(国家授权的鉴定部门)鉴定,是否定期校验地磅等称重设备,是否存在收粮地磅控制台非法安装遥控干扰器,内外串通,虚增粮食数量,套取收购资金等行为。检查是否加强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投入。检查是否加强案件和问题线索查处,对采用作弊手段,特别是干扰计量设备设施,虚假销售粮食获取非法收入。检查是否加强对容重器、水分测定仪等质量检验仪器设备检查。二是储备粮安全检查。按照《储备粮安全生产检查表》的内容,对涉及内容进行检查。三是“两节”“两会”粮油市场和成品粮库存检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盟旗联合开展辖区内粮油市场主体安全检查与库存数量调查。四是粮食行业行政督查检查。检查各旗粮食行政执法单位“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五是检查问题整改摸排督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自治区督查组来我盟开展“回头看”问题整改摸排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本次检查根据检查内容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粮食行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采用全覆盖实地检查,重点是检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三项制度”执行中的印证材料和案件查办及卷宗。秋粮收购针对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实行全覆盖,采用实地检查+资料查阅。“两节”“两会”粮油市场检查和成品粮库存检查采用盟、旗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开展检查。

  

  经过检查,秋粮收购方面:截止目前,我盟所有储备粮企业秋粮收购工作已经完成。收购期间,各秋粮收购国营储备粮企业能够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开展收购工作,按要求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粮食收购品种、质量要求、量(价)折扣规则、12325粮食监管热线等相关信息;收购企业用于粮食收购的地磅,均经过当地计量部门鉴定,设备在校验有效期内,不存在收粮地磅控制台非法安装遥控干扰器,内外串通,虚增粮食数量,套取收购资金等行为;各收储企业能够开展智能化、信息化建设,但投入较少,与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相比较有一定差距;各旗未收到过粮食案件和问题线索,未查办过案件和开展过线索调查工作。储备粮安全方面:对照《储备粮安全生产检查表》内容,各国有储备粮承储企业均达到了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未发现储备粮数量和质量安全大的问题和隐患,阿左旗库站生产用个别接线电缆有多处破损,但破损处均使用绝缘材料处理,已通知库站管理员及时更换。“两节”“两会”粮油市场和成品粮库存方面:盟旗行政执法人员联合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要求,随机共计抽取了9个粮油市场主体,深入市场主体粮油仓库和营业点开展了检查活动,各粮油市场主体销售的粮油价格基本稳定,但略有上涨,具体是面粉上涨0.08元/斤左右,食用油上涨2元/升左右,大米上涨0.04元/斤。所有经营户库存充足。但部分经营网点消防器材超有效期现象,需要及时送检。自治区问题整改摸排督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各政策性粮食储备企业基本整改完成了自治区问题整改摸排督查工作组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一些受季节影响而未能整改的问题,企业都制定了整改计划和方案,待开春气候转暖后完成整改。行政执法检查方面:各旗均缺少行业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及其审批文件,无年度执法工作总结,“三项制度”落实存在不规范现象。各旗无自行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活动,基本上均为配合自治区或盟相关检查组开展行政执法检查。(阿盟发改委粮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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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发改委开展“两节”“两会”粮油市场、秋粮收购、储备粮安全、成品粮库存及粮食行政执法检查活动

发布时间:2021-01-29
来源:阿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粮食科赵玉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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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发改委开展“两节”“两会”粮油市场、秋粮收购、储备粮安全、成品粮库存及粮食行政执法检查活动,
  为积极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1年“两节”“两会”期间粮油保供稳市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内粮调发〔2020〕51号)、国家七部委《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0〕243号)、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内粮办执法发〔2020〕57号)等文件要求,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1年1月18日开始,组成检查组先后深入额济纳旗、阿拉善右旗和阿拉善左旗国有储备粮承储企业和粮油经营网点开展“两节”“两会”粮油市场、秋粮收购、储备粮安全、成品粮库存及粮食行政执法检查活动。
  本次检查内容是:一是秋粮收购检查。加强对市场化粮食收购的监督检查,检查粮食收购企业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情况,核查收储企业是否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粮食收购品种、质量要求、量(价)折扣规则、12325粮食监管热线等相关信息。检查用于粮食收购的地磅使用前是否经当地计量部门(国家授权的鉴定部门)鉴定,是否定期校验地磅等称重设备,是否存在收粮地磅控制台非法安装遥控干扰器,内外串通,虚增粮食数量,套取收购资金等行为。检查是否加强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投入。检查是否加强案件和问题线索查处,对采用作弊手段,特别是干扰计量设备设施,虚假销售粮食获取非法收入。检查是否加强对容重器、水分测定仪等质量检验仪器设备检查。二是储备粮安全检查。按照《储备粮安全生产检查表》的内容,对涉及内容进行检查。三是“两节”“两会”粮油市场和成品粮库存检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盟旗联合开展辖区内粮油市场主体安全检查与库存数量调查。四是粮食行业行政督查检查。检查各旗粮食行政执法单位“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五是检查问题整改摸排督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自治区督查组来我盟开展“回头看”问题整改摸排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本次检查根据检查内容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粮食行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采用全覆盖实地检查,重点是检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三项制度”执行中的印证材料和案件查办及卷宗。秋粮收购针对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实行全覆盖,采用实地检查+资料查阅。“两节”“两会”粮油市场检查和成品粮库存检查采用盟、旗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开展检查。
  经过检查,秋粮收购方面:截止目前,我盟所有储备粮企业秋粮收购工作已经完成。收购期间,各秋粮收购国营储备粮企业能够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开展收购工作,按要求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粮食收购品种、质量要求、量(价)折扣规则、12325粮食监管热线等相关信息;收购企业用于粮食收购的地磅,均经过当地计量部门鉴定,设备在校验有效期内,不存在收粮地磅控制台非法安装遥控干扰器,内外串通,虚增粮食数量,套取收购资金等行为;各收储企业能够开展智能化、信息化建设,但投入较少,与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相比较有一定差距;各旗未收到过粮食案件和问题线索,未查办过案件和开展过线索调查工作。储备粮安全方面:对照《储备粮安全生产检查表》内容,各国有储备粮承储企业均达到了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未发现储备粮数量和质量安全大的问题和隐患,阿左旗库站生产用个别接线电缆有多处破损,但破损处均使用绝缘材料处理,已通知库站管理员及时更换。“两节”“两会”粮油市场和成品粮库存方面:盟旗行政执法人员联合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要求,随机共计抽取了9个粮油市场主体,深入市场主体粮油仓库和营业点开展了检查活动,各粮油市场主体销售的粮油价格基本稳定,但略有上涨,具体是面粉上涨0.08元/斤左右,食用油上涨2元/升左右,大米上涨0.04元/斤。所有经营户库存充足。但部分经营网点消防器材超有效期现象,需要及时送检。自治区问题整改摸排督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各政策性粮食储备企业基本整改完成了自治区问题整改摸排督查工作组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一些受季节影响而未能整改的问题,企业都制定了整改计划和方案,待开春气候转暖后完成整改。行政执法检查方面:各旗均缺少行业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及其审批文件,无年度执法工作总结,“三项制度”落实存在不规范现象。各旗无自行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活动,基本上均为配合自治区或盟相关检查组开展行政执法检查。(阿盟发改委粮食科)
  

  

  为积极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做好2021年“两节”“两会”期间粮油保供稳市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内粮调发〔2020〕51号)、国家七部委《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0〕243号)、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内粮办执法发〔2020〕57号)等文件要求,阿拉善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1年1月18日开始,组成检查组先后深入额济纳旗、阿拉善右旗和阿拉善左旗国有储备粮承储企业和粮油经营网点开展“两节”“两会”粮油市场、秋粮收购、储备粮安全、成品粮库存及粮食行政执法检查活动。

  本次检查内容是:一是秋粮收购检查。加强对市场化粮食收购的监督检查,检查粮食收购企业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情况,核查收储企业是否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粮食收购品种、质量要求、量(价)折扣规则、12325粮食监管热线等相关信息。检查用于粮食收购的地磅使用前是否经当地计量部门(国家授权的鉴定部门)鉴定,是否定期校验地磅等称重设备,是否存在收粮地磅控制台非法安装遥控干扰器,内外串通,虚增粮食数量,套取收购资金等行为。检查是否加强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投入。检查是否加强案件和问题线索查处,对采用作弊手段,特别是干扰计量设备设施,虚假销售粮食获取非法收入。检查是否加强对容重器、水分测定仪等质量检验仪器设备检查。二是储备粮安全检查。按照《储备粮安全生产检查表》的内容,对涉及内容进行检查。三是“两节”“两会”粮油市场和成品粮库存检查。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盟旗联合开展辖区内粮油市场主体安全检查与库存数量调查。四是粮食行业行政督查检查。检查各旗粮食行政执法单位“三项制度”落实情况。五是检查问题整改摸排督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自治区督查组来我盟开展“回头看”问题整改摸排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

  本次检查根据检查内容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粮食行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采用全覆盖实地检查,重点是检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三项制度”执行中的印证材料和案件查办及卷宗。秋粮收购针对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实行全覆盖,采用实地检查+资料查阅。“两节”“两会”粮油市场检查和成品粮库存检查采用盟、旗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市场主体开展检查。

  

  经过检查,秋粮收购方面:截止目前,我盟所有储备粮企业秋粮收购工作已经完成。收购期间,各秋粮收购国营储备粮企业能够严格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开展收购工作,按要求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粮食收购品种、质量要求、量(价)折扣规则、12325粮食监管热线等相关信息;收购企业用于粮食收购的地磅,均经过当地计量部门鉴定,设备在校验有效期内,不存在收粮地磅控制台非法安装遥控干扰器,内外串通,虚增粮食数量,套取收购资金等行为;各收储企业能够开展智能化、信息化建设,但投入较少,与国家和自治区要求相比较有一定差距;各旗未收到过粮食案件和问题线索,未查办过案件和开展过线索调查工作。储备粮安全方面:对照《储备粮安全生产检查表》内容,各国有储备粮承储企业均达到了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未发现储备粮数量和质量安全大的问题和隐患,阿左旗库站生产用个别接线电缆有多处破损,但破损处均使用绝缘材料处理,已通知库站管理员及时更换。“两节”“两会”粮油市场和成品粮库存方面:盟旗行政执法人员联合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相关要求,随机共计抽取了9个粮油市场主体,深入市场主体粮油仓库和营业点开展了检查活动,各粮油市场主体销售的粮油价格基本稳定,但略有上涨,具体是面粉上涨0.08元/斤左右,食用油上涨2元/升左右,大米上涨0.04元/斤。所有经营户库存充足。但部分经营网点消防器材超有效期现象,需要及时送检。自治区问题整改摸排督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各政策性粮食储备企业基本整改完成了自治区问题整改摸排督查工作组检查出的问题和隐患,一些受季节影响而未能整改的问题,企业都制定了整改计划和方案,待开春气候转暖后完成整改。行政执法检查方面:各旗均缺少行业行政执法年度计划及其审批文件,无年度执法工作总结,“三项制度”落实存在不规范现象。各旗无自行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活动,基本上均为配合自治区或盟相关检查组开展行政执法检查。(阿盟发改委粮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