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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完成社会责任储备粮油18080吨
发布时间:2021-08-31 16:1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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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内蒙古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推进粮食储备安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地方粮食储备制度改革,按照规模适度、渐次推进的原则,逐步建立藏粮于市机制,积极探索在规模以上加工企业建立以大米、小麦、玉米和食用植物为主的社会责任储备制度,力争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全社会储备共担机制。816日,内蒙古华贸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等23承储企业荣授内蒙古自治区社会责任储备粮油加工企业牌匾,标志着全区首批社会责任储备粮油落实到位。

 一是科学确定目标。按照总量合理、渐进到位、政策引导、压实责任的要求,在组织全区粮油加工企业自愿申报建立社会责任储备的基础上,对全区自愿承储企业进行摸底造册。通过多次调研论证、专家评审、集体研究,在综合考虑企业分布、加工产品种类能力、企业所在区域产粮特点、政府储备粮规模和企业申报承储规模等因素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将兴安盟申报的23家企业作为首批承储自治区级社会责任储备粮油加工企业,并制定《关于建立自治区级社会责任储备粮油工作实施方案》作为工作遵循。

 二是严格规范管理。为切实加强社会责任储备管理,确保社会责任储备安全规范,全面分析研判粮油社会责任储备整体态势,把定品种、定数量、定仓位、定台帐、定责任五定作为强化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制定印发《自治区级社会责任储备粮油若干管理措施》(试行),加强对承储企业和日常指导、监管和考评等工作,逐步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与承储企业签订《内蒙古自治区社会责任储备粮油加工企业公开承诺书》,强化企业诚信,提高社会公信力。

 三是试点先行带动。为稳步推进社会责任储备的实施,将兴安盟作为社会责任储备试点盟市,核定社会责任储备粮油18080吨。按照固定品种定位储存记载、人管理,确保帐实相符、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等管理要求,对社会责任储备粮油档案、仓库设施和参数牌等进行规范,统一组织检查验收,同时赋予企业10项试点管理任务拟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完善《方案》和《管理办法》,制定长效机制,于2023年在全区各地普遍推开,力争在十四五末,社会责任储备规模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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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完成社会责任储备粮油18080吨

发布时间:2021-08-3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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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完成社会责任储备粮油18080吨,
  第96期
   今年以来,内蒙古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推进粮食储备安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地方粮食储备制度改革,按照“规模适度、渐次推进”的原则,逐步建立“藏粮于市”机制,积极探索在规模以上加工企业建立以大米、小麦粉、玉米和食用植物油为主的社会责任储备制度,力争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全社会储备共担机制。8月16日,内蒙古华贸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等23户承储企业荣授“内蒙古自治区社会责任储备粮油加工企业”牌匾,标志着全区首批社会责任储备粮油落实到位。
   一是科学确定目标。按照“总量合理、渐进到位、政策引导、压实责任”的要求,在组织全区粮油加工企业自愿申报建立社会责任储备的基础上,对全区自愿承储企业进行摸底造册。通过多次调研论证、专家评审、集体研究,在综合考虑企业分布、加工产品种类能力、企业所在区域产粮特点、政府储备粮规模和企业申报承储规模等因素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将兴安盟申报的23家企业作为首批承储自治区级社会责任储备粮油加工企业,并制定《关于建立自治区级社会责任储备粮油工作实施方案》作为工作遵循。
   二是严格规范管理。为切实加强社会责任储备管理,确保社会责任储备安全规范,全面分析研判粮油社会责任储备整体态势,把定品种、定数量、定仓位、定台帐、定责任“五定”作为强化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制定印发《自治区级社会责任储备粮油若干管理措施》(试行),加强对承储企业和日常指导、监管和考评等工作,逐步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与承储企业签订《内蒙古自治区社会责任储备粮油加工企业公开承诺书》,强化企业诚信,提高社会公信力。
   三是试点先行带动。为稳步推进社会责任储备的实施,将兴安盟作为社会责任储备试点盟市,核定社会责任储备粮油18080吨。按照固定品种、定位储存、专帐记载、专人管理,确保帐实相符、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等管理要求,对社会责任储备粮油档案、仓库设施和参数牌等进行规范,统一组织检查验收,同时赋予企业10项试点管理任务。拟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完善《方案》和《管理办法》,制定长效机制,于2023年在全区各地普遍推开,力争在“十四五”末,社会责任储备规模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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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内蒙古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推进粮食储备安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地方粮食储备制度改革,按照规模适度、渐次推进的原则,逐步建立藏粮于市机制,积极探索在规模以上加工企业建立以大米、小麦、玉米和食用植物为主的社会责任储备制度,力争形成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全社会储备共担机制。816日,内蒙古华贸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等23承储企业荣授内蒙古自治区社会责任储备粮油加工企业牌匾,标志着全区首批社会责任储备粮油落实到位。

 一是科学确定目标。按照总量合理、渐进到位、政策引导、压实责任的要求,在组织全区粮油加工企业自愿申报建立社会责任储备的基础上,对全区自愿承储企业进行摸底造册。通过多次调研论证、专家评审、集体研究,在综合考虑企业分布、加工产品种类能力、企业所在区域产粮特点、政府储备粮规模和企业申报承储规模等因素的基础上,最终确定将兴安盟申报的23家企业作为首批承储自治区级社会责任储备粮油加工企业,并制定《关于建立自治区级社会责任储备粮油工作实施方案》作为工作遵循。

 二是严格规范管理。为切实加强社会责任储备管理,确保社会责任储备安全规范,全面分析研判粮油社会责任储备整体态势,把定品种、定数量、定仓位、定台帐、定责任五定作为强化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制定印发《自治区级社会责任储备粮油若干管理措施》(试行),加强对承储企业和日常指导、监管和考评等工作,逐步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与承储企业签订《内蒙古自治区社会责任储备粮油加工企业公开承诺书》,强化企业诚信,提高社会公信力。

 三是试点先行带动。为稳步推进社会责任储备的实施,将兴安盟作为社会责任储备试点盟市,核定社会责任储备粮油18080吨。按照固定品种定位储存记载、人管理,确保帐实相符、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等管理要求,对社会责任储备粮油档案、仓库设施和参数牌等进行规范,统一组织检查验收,同时赋予企业10项试点管理任务拟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完善《方案》和《管理办法》,制定长效机制,于2023年在全区各地普遍推开,力争在十四五末,社会责任储备规模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