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1 11:17
来源:安全仓储与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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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拟公开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工作,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委托的招标代理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高标准粮仓建设标准制定

二、报名条件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遴选;中标人不得分包、转包。

三、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证明复印件(信用中国下载);

(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证明材料;

(四)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授权委托代表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八)截至2023年9月底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九)截至2023年9月底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凭证;

(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十一)具备独立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在自有场所组织评审工作的,应当具备必要的评审场地和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

(十二)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方案与服务承诺;

(十本次购买服务的报价。

四、应答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

(一)所有提供的资料均须内容完整、清晰,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招标业务专用章;提供一式三份应答文件,胶装成册。原件备查,复印件我单位留存备案。

(二)所有应答文件均须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授权代表姓名及手机号。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时间:2023年1011日至2023年101317:00时(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资料的将予以拒收。

(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913、914办公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王志敏  0471-6611185     王永丰0471-6945235

六、评选

(一)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由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进行综合评比,最终选定1家机构作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期限为本次招标工作结束。

(二)有关未尽事宜,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