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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发布时间:2023-04-26 10:11
来源:政策法规处(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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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要求,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着力法治机关建设

成立局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和检查办法》,进一步加大督促考核力度。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粮食物资储备法律法规。与内蒙古蒙信律师事务所续签《常年法律顾问协议》,设立公职律师,辅助局内重大行政决策及复杂疑难案件办理。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国家和自治区各类法治专题讲座和业务培训,2022年共组织开展和参加各类法治培训讲座15次,13人通过参加培训考核,获得行政执法资格证,加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量。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周等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

二、着力推进法规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立法进程,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自治区司法厅报送立法建议报告书,协调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列入2023—2027五年立法规划。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赴浙江省开展粮食安全保障立法调研工作。研究起草《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完成局内处室、各盟市、自治区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向自治区司法厅报送立法建议报告书,协调司法厅将《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列入2023年立法审议计划。

三、着力夯实依法行政工作

按照“谁制定、谁实施、谁负责”原则,对局制发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审查清理。按照规范性文件公开要求,梳理排查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新制定文件依法进行公开。结合自治区党委“两优”专项行动,全面梳理权责清单,将29项行政处罚权执法重心下移至盟市,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申报材料6个,缩减办理时间5天,承诺拖欠农民售粮款案件办理时限缩减至30天,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行政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