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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当前汛期粮食 “两个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3 00:0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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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粮食局,满洲里市、二连市粮食局,局属各单位:

今年以来,我区气候状况总体偏差,天气形势复杂异常。进入主汛期,全区大部分地区经历连续降雨过程,局部地区爆发洪涝灾害,自治区已经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据汛期流域气象信息预测,未来7天,黄河内蒙古段有大到暴雨,七下八上黄河内蒙古流域降水偏多。为进一步加强暴雨洪涝灾害防范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内政办发电〔20186号要求,现就做好当前汛期粮食“两个安全”工作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要切实把做好汛期粮食“两个安全”工作摆到突出位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加强事前预防,督促检查和指导推动,确保防汛工作责任落实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得力。严格按照谁储粮、谁负责,谁坏粮,谁担责的要求,完善防汛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主体、细化工作目标、加大检查力度,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要进一步落实防汛应急预案的各项措施,一旦发现汛情,确保预案及时启动。

二、加大排查力度

从即日起,各单位要针对自身“两个安全”工作特点,及时掌握预报预警信息,着重加强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抓住重点地区,关键单位、部位、场所,认真排查可能由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事故隐患。要督促粮食企业规范生产作业行为,加强作业现场管理,落实防护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巡查,密切注意雷击、洪水等灾情,防范仓房倒塌、粮堆埋人、粉尘爆炸、油罐泄露、人员触电、设备伤人等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同时,要加强安全储粮巡查,加大粮情检查的频次,随时掌握粮情变化。加强对仓房防水、防潮情况的检查,防止粮仓漏雨、渗水。地势低洼的库区要做好排水设施的检查维护,注意防范雨水倒灌、仓房进水。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加强应急值守

各地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食企业要加强汛期应急值守,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工作机制,确保防汛信息能够及时上传下达,遇到汛情能够及时处置。对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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