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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切实做好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3 00:0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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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粮食局(发改委、商务局):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刚刚成立,就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粮电〔20184号),现将此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按照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切实做好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粮电〔20184号)要求,认真抓好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二、着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承担主体责任。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落实监管责任的同时,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检查、指导,督促企业守法经营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的同时,着重抓好落实。

三、着重抓好企业全员培训工作。“一规定两守则”仍然是当前粮食人的行为准则,必须搞好全员培训,进一步细化内容。进出仓作业、机械通风作业、熏蒸作业、登高作业、动火作业等要有内容详实、操作性强的方案及应急预案。做到没有培训不上岗、没有预案不作业。

四、着重抓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正在实施,自治区、盟市、旗县等机构改革也即将展开,但不管怎样改革,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是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及粮食企业应该突出抓好的重点工作;同时,要根据气候、天气、地势等实际,抓好防火、防汛、防风、防雪等工作,尽量避免或减小事故的发生。

继续抓好每年的春季、秋季“两个安全”大检查工作,要在2017年“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的基础上,按照企业自查、旗县普查、盟市抽查、自治区督查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制度,取得预期效果。自治区粮食局将适时组成督查组,对重点盟市、重点旗县、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督查。

五、及时报送总结材料。各盟市粮食局要在抽查结束7天内,将春季、夏季、秋季大检查书面总结报自治区粮食局。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局

                              2018410

 

 

 

 

 

 

 

 

关于切实做好机构改革期间

安全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8年4月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局,各储备物资管理局和天津、上海、浙江、深圳办事处及直属储备物资管理处,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单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和国家物资储备系统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层层压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了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平安和谐,保持了安全稳定良好局面。当前,正值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实施关键时期,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储备安全形势依然严峻,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做好保安全、促改革、谋发展各项工作。现就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责任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是一条不可途越的红线”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安全、对待安全,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恩维,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真抓实于的精神切实抓好各项安全工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金,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政策执行主体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储备安全属地监管责任和生产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层层压实行业监管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以身作则,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把“讲政治、顾大局,抓重点、出亮点,争主动、真落实,高标准、严要求,多添彩、不添乱”的总体要求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吝方面、全过程,牢牢守住储备安全、生产安全、和谐稳定、廉洁从政底线。

二、持续强化措施,确保储备安全和生产安全

确保储备安全和生产安全,关键是要强化源头管控,强化排查治理。各地区、各单位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加强督导、培训、检查、治理,强化风险预警和联防联控,在粮食上要把牢“一规定两守则”总阀门,在物资储备上要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培育形成安全从业习惯,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简易设施储粮、超期储粮、外租仓储粮、危险化学品管理是当前储备安全的难点,进出仓作业、外租仓和外包作业管理、简易设施结构安全和防火防爆是当前安全生产的难点,冬春季节交替和“清明节”期间火灾易发,需重点防范。要持续开展“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行动,坚持突出重点、紧盯严防,强化简易仓囤、外租库点和外包作业专项治理,加强设施结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仓库周边火情监控,及时清理防火隔离带,防止山火窜入库区。确保库区、作业区、转运站等消防重点部位设施设备良好运行。要加强库存物资管理,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管理,对严重影响储备仓库安全且不具备储存条件的代储代管物资,坚决清理清退.进一步加强巡查巡逻,加强值班备勤,严格执行24 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内部应急保障力量,抓好应急教育,做好应忽救援装备和器材的维护准备,保持与应急联动机构的联系,随时准备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要充分发挥驻库武警部队维护仓库安全、反恐怖袭击的优势:结合本单位实际科学合理调整执勤布哨方案,确保遇有突发事件及时处置。积极与驻地公安机关联系,适时开展联防联动、群防群治等活动。

三、服从服务大局,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各地区、各单位要坚决服从大局、顾全大局,积极拥护改革、支持改革,既做到蹄急步稳,又做到紧凑有序,做到改革全过程“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干劲不减”,确保职责平稳过渡、工作无缝对接、人员有序安置、资产有序划转。

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承担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明各项纪律,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储备安全、生产安全和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落实到位。要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要重视信访工作,积极稳妥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矛盾集中的突出问题,维护和谐稳定环境。要以对党和人民商度负责的精神,上下合力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的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体系,提升国家储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坚决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给的各项工作和改革任务。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风清气正

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强化管党治党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财经纪律,聚焦“四风”突出问题,切实防止“四风”’反弹。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认真践行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让各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要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针对粮食和物资储备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特别是机构改革的关键档口:切实完善防控措施,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根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不断完善和构建不敢腐、不能腐 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向纵深发展。

各地区、各单位在机构改革期问遇有重大情况,请按现行工作制度及时请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