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
10项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通知
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过紧日子有关制度,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强化全局财经纪律约束,规范财务管理秩序,我们对现行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进行了制修订,经2024年第4次局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完成制修订的10项财务管理内控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请各处室、所属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此前印发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同时废止,所属各单位内控制度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过程中如与相关法律法规或财政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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