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六、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职责
(一)单位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单位主要职责
1.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主线,贯穿于指导管理市场化收购、粮油物资储备、应急保供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2.起草粮食流通和物资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全区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3.研究提出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自治区重要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
4.管理自治区粮食、药品储备和救灾物资储备,负责自治区粮食、药品储备和救灾物资储备行政管理。监测区内外粮食和储备物资供求变化。承担自治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负责政策性粮食和军粮供应与管理。
5.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自治区级粮食、药品储备和救灾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
6.根据自治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全区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拟订自治区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国家、自治区投资项目。
7.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粮食和物资库存检查工作。负责粮食安全自治区主席责任制落实和盟市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8.负责全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粮食市场体系建设,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标准、粮食质量标准,制定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9.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
(1)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改革完善储备体系和运营方式,加强自治区储备,完善盟市储备,进一步发挥政府储备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商业储备,推动形成自治区储备与盟市储备、政府储备与企业储备互为补充的协同发展格局。
(3)加强市场分析预测和监测预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强化动态监控,提高储备防风险能力,增强储备在保障国家安全、稳定社会预期、引导市场方面的作用。
(4)加强监督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着力加强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及动用指令,监督储备主体做好收储、轮换,确保自治区储备物资收得进、储得好、调得动、用得上。
11.有关职责分工。
(1)与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职责分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拟订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收储、轮换及日常管理,重大事项通过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2)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的职责分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负责提出自治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自治区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厅发〔2018〕31号)《关于调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内机编办发〔2022〕19号)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是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部门管理机构,为副厅级。设局长1名(副厅级),副局长3名(正处级),督查专员2名(正处级),内设9个处室: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研究室)、粮食调控处、物资储备处、安全仓储与建设处、财务处、执法督查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二)人员情况
2024年末实有人数55人,其中:在职行政人员45人,行政离休人员 9人,行政聘用1人。
离休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为年内死亡2人。
在职人员人数较上年增加4人,为比选调入4人。
(二)单位设置情况
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粮食收储调控能力不断增强。一是多措并举抓好粮食收购。通过产销对接、协调改进金融服务、服务多元市场入市、召开工作协调会与相关部门会商研判、加强定期调度与形势分析、做好粮食收购备案管理、配合中储粮开展收购储备等多种方式,全力抓实抓好秋粮收购,确保农民种粮“卖得出”。全区市场化收购90%以上,中储粮内蒙古分公司就协调组织收购发来感谢信。针对呼伦贝尔市大豆销售不顺畅问题,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局在努力提振市场活力的同时,积极配合农牧部门争取国家政策,为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国家下达的种植面积不缩减作出艰辛努力。二是扎实推进粮油保供稳市。积极协调国家局将我区东部地区纳入东北区域粮食应急保障中心构建方案,并全力申请将我区西部地区纳入京津冀、陕甘宁区域粮食应急保障中心构建方案,为我区借助区域联动互助优势保障应急工作、获得更大的项目支持奠定基础。呼和浩特市建立起以粮食应急保障中心为核心,应急加工企业、储运企业、配送中心、供应网点为支撑的应急保障体系,走在全区前列。乌兰察布市、赤峰市增加政策性储备,提升各级粮食应急保供能力。三是储备粮管理不断完善。按照遴选退出机制,进一步调整优化储备粮轮换运行机制和储备布局,果断调整不合格承储企业。加强轮换进度的动态监控,维护年度轮换总量均衡,确保储备粮年度库存规模保持在70%以上。四是积极融入“北粮南运”战略布局。协同辽宁省局开展“北粮南运”安全能力网络体系现状调研,协调自治区相关部门提出全区2024—2030年“北粮南运”安全体系建设重点任务,为“北粮南运”规划编制奠定基础。五是粮食产销协作持续取得成效。组织区内54家粮油企业参加第二十届粮食产销协作福建洽谈会,现场签定大豆购销意向协议5万吨,大豆油购销协议1.8万吨,成交额3.7亿元;组织全区100余家企业、单位参加第六届中国粮交会,达成各类粮油意向协议300余万吨,其中现场签订135万吨,为区内外粮食安全保障作出贡献。
(二)粮食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以深入实施“铁拳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强化粮食安全监管。一是完善政策制度。通过建立政策性粮食购销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向公安及纪检监察部门移送问题线索案件、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联动开展粮食流通监管执法、公示粮食购销领域价格等制度,创新监管方式,进一步强化依法管粮。坚持涉粮案件零容忍、不放过,对7起日常检查发现的涉粮案件实施行政处罚。二是认真核查线索举报。充分借助12325热线“前哨”作用,目前全年接转国家12325热线线索案件64件,办结60件。对其中4件给予行政处罚,向公安部门移交案件8件。我区全年实现国家转办线索案件核查零退回、零超期,二季度受到国家表扬,《内蒙古以“铁拳行动”推动粮食流通监管强基赋能》工作信息被国家转发。三是扎实开展巡查和储备粮库存检查。一季度共派6个巡查组赴全区工作,检查发现问题136个,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二季度巡查结合储备粮库存检查一并进行。组建交叉检查组、突击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比例均达到国家要求。首次采用视频方式对3个交叉检查组及3家承储企业开展视频督导。本年度库存检查共发现530多个问题隐患。自治区组织700余人参加粮油库存检查问题整改督导视频会,督、导并重,推动问题整改和企业内控能力提升。四是提前有序做好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积极加强对接沟通,配合完成2023年度自治区考核自评和盟市考核的评审评价。认真做好2023年度国家考核发现问题整改。涉及我局的2项问题已按要求开展整改,确保如期完成。将盟市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各地,督导限期整改并反馈。在近期国家明确2024年度考核评分细则后,及时与国家局沟通对接,解读分解考核指标,定期调度各部门完成情况,力争继续考出好成绩。五是严格抓好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以风险监测为抓手,严把粮食质量安全关,完成本年度100份自治区储备粮轮换样品质检任务,检测结果全部符合要求;已完成本年度新收获小麦质监工作,目前正开展新收获玉米、大豆的质监工作;按照自治区政府领导批示,配合自治区食安办开展散装食用植物油交付装卸运输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对自身承担的任务进行分工,抓好督查调度,切实做到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争取主动、消除隐患。
(三)储备粮穿透式监管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强操作培训。依托使用教程和操作指南,设立在线客服和热线电话以及回访机制,用户使用问题有效解决。组织开展2次线下、6次线上培训和答疑,达到所有政策性粮食承储库点全覆盖,并按国家局要求规范仓储设施编码,为用户提升数据传输质量奠定基础。我区粮食购销领域监管平台被国家评定为A级。同时,完成军粮信息化项目立项申请和可研、初设批复。目前,正着手招投标工作。二是强化平台应用。建立穿透式监管巡查制度和台账,每日网上巡查1次,每日早晚各统1次掉线情况,实时通报,督导各级抓紧整改。对离线和应用问题突出的企业以“四不两直”等方式突击检查,并将监管平台应用情况作为盟市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评分依据,并加大考评分值,穿透式监管的作用日益发挥。赤峰市投资1015万元完成市、县(旗、区)、承储企业三级一体化信息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末端监管。
(四)物资储备管理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全年先后制定《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应急保障措施》《应急物资调用保障预案》《应急物资储备出入库管理办法》等制度,物资储备管理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二是及时充实库存物资。自治区全年采购入库4个品种、8.7万件(套)救灾物资,实现保障约10万人转移安置目标。指导4家自治区级医药储备单位承储229种医疗物资。同时,按国家下达的计划和规模,保质保量完成自治区地方成品油储备任务。包头市、锡林郭勒盟向中央物资储备管理标准看齐,不断规范救灾储备物资管理。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口岸地区应急和防疫需求的储备管理机制。通辽市、巴彦淖尔市积极配合自治区完成储备代储库视频监控系统部署和数据录入。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主动贯彻落实仓储设施建设要求,仓库建设步伐大、效果好。三是有力支持防灾减灾。向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等9个盟市调拨16类、约6.1万件(套)的防汛抗旱、应急救灾物资,有力支持各地防灾减灾和居民转移安置。四是开展库存物资实地检查和风险排查。年内组织2次成品油数量和质量检查,组织医药储备物资入库验收和审计3次。在重要时点开展仓库“四不两直”检查,指导各储备单位聚焦防漏雨、周边安全、用电安全等重点,对汛情排查的隐患及时除险加固。五是借助信息化手段强化监管。为推进物资储备监管适应新要求,推动各地利用信息化平台开展日常监管和统计预警。目前平台已上线全区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121个、仓库管理员135名、平台管理员149名,能够实时监测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数据变动。医药储备实现信息化平台与承储企业库存平台对接,定期更新在库物资数据。指导成品油承储单位设立库存线上监管专岗,通过内部管理系统实现实时查看。六是不断提升物资储备保障水平。为提升自治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库区防灾减灾保障能力,对新建的约5000㎡3号库完成了设计方案调整,并与土左旗消防大队开展应急综合演练,应急处突水平得到提升。
(五)优质粮食工程深入实施。一是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2024年继续投入自治区本级转移支付资金692万元,支持2个盟市2个绿色仓储提升行动项目建设。2个项目预计2024年底完工。推动编制自治区高标准粮仓建设地方标准,目前已在报审阶段。阿拉善盟实施高大平房仓绿色仓储提升改造,已有6栋竣工验收并投用。呼伦贝尔市持续推动粮食储备中心库、岭东(莫旗)分库绿色储粮技术应用,为当地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二是粮食节约减损健康消费提升行动。积极推动各地495家粮食产后服务中心清理粮食962万吨、烘干947万吨,减少粮食产后损失损耗。积极推广兴安盟科学储粮、节粮减损经验,国家局对此给予肯定,并转发了兴安盟做法。自治区在优质粮食工程资金拨付上,向兴安盟倾斜,用于搭建1万余套钢网圆囤,进一步减少庭院“地趴粮”。同时,借助信息化监管平台推广使用粮食储存周期损失损耗在线监测,以科技赋能提升节粮减损精细化、标准化水平。三是粮食应急保障能力提升行动。鼓励调动粮食企业投身粮食应急保障体系,近两年来自治区拨付资金2600多万元,重点支持11家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建设。重新修订完善盟市、旗县级粮食应急预案,实现了与自治区应急预案的三级配套。乌海市面粉日处理能力、食用油加工能力、食用油灌装能力均提高2倍以上。四是粮食品牌提升行动。完成自治区区域公用粮食品牌策划,并在武汉召开品牌发布会。通过央视、内蒙古卫视等媒介以及组织召开专场推介会,大力宣传我区优质粮食区域公用品牌,将内蒙古优质粮油推向更广阔市场。五是不断提升粮油质监水平。自治区粮油标准质监中心跻身首批“国家粮油标准研究验证测试中心”,包头市粮食质检中心跻身首批“国家粮油标准验证测试工作站”。自治区粮油标准质监中心积极推进标准制修订,完成《高粱》国家标准修订,已报国标委审核;制定的《油莎豆储存品质判定技术规则》地方标准、修订的《杂粮储存品质判定规则》地方标准已于年内实施。
(六)安全生产根基更加牢固。一是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行动方案,定期调度任务落实情况。结合巡查和库存检查,累计检查发现110多家承储企业一般性问题隐患310多个。目前已基本整改完成,全行业的风险隐患进一步排除。督导盟市完善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与考评监管体系,指导承储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二是提升基层库点安全生产规范化水平。继续聘请第三方安评机构对自治区级储备粮承储企业开展问题隐患调查摸排评估,并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重点岗位人员现场培训指导,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目前,该工作已连续开展三年,创新了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举措,走在全国前列。推动各地各级储备单位信息化监管平台安全生产模块使用率达100%,切实提升智能化安防监管水平。三是分批分类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开展安全应急线上培训,在全区骨干能力素质提升班上安排安全技能培训,督导各地积极参加国家局组织的线上安全生产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实操技能;邀请业内多位专家对盟市300多名安全生产相关人员进行线上安全生产培训,进一步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事故案例及应急救援知识。阿拉善盟利用下基层机会,对一线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知识“送学上门”服务和安全应急培训。
(七)推进深化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任务落实。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国家对深化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要求,与自治区发改委共同制定需全区自主推动的4类56项具体改革任务,并对本局其中承担8项具体改革任务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并定期调度进展、做到心中有数,确保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改革精神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八)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坚持强化政治担当。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粮食和物资储备各项工作的主线,增强贯彻党的民族理论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模范。扎实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层次感悟“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汲取爱党爱国、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二是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参加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专题培训班、《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学习。在领导干部领导能力提升班上,邀请中纪委专家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解读,赴明代反贪尚廉历史文化园开展廉政现场教学,在全系统开展《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线上教育,集体观看《粮仓硕鼠警示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破防》等警示教育片,定期通报粮食等领域典型案例,赴呼和浩特二监开展廉政警示教育。通过系列活动,时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扎实开展群腐问题集中整治。始终把群腐问题集中整治与日常工作同步推进,与党纪学习教育、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划(2023-2027年)工作举措和任务分工方案》、年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整治形式主义、库存检查等相结合,系统推进集中整治,力争使各项工作相互融合促进。同时,自治区局还将“协调解决未结粮款”作为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全力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四是不断提升干部专业水平。落实国家局“大学习、大培训、大落实”要求,先后在中国人大、敖汉干部学院围绕粮食和物资储备领域改革目标、核心职能、重点工作、行业实际,组织近200名干部参训,基本实现自治区、盟市两级人员全覆盖。开展全区粮食执法督查业务能力提升和库存检查交叉检查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对全系统能力提升培训平台课程进行优化升级,委托中国人大邀请全国知名专家制作40节线上课,紧跟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要求,提供最新教学资源,全力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业务提升。呼和浩特市与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等院校合作,打造并申报集“产学研训、考赛创就”为一体的国家级粮食和物资储备教育培训实训基地。鄂尔多斯市在南京财大举办管理能力培训班,提升专业化水平,在罐车运输食用植物油乱象问题处理上既积极又稳妥,赢得国家局赞誉。赤峰市新建粮食博物馆,全方位显现源远流长的粮食文化,为宣传教育提供平台。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0812.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收入预算9623.80万元,其他收入17.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一般公共预算1171.56万元。相比2024年预算9168.41万元,增加1643.95万元,增长17.93%。主要原因为:一是新增项目“成品油储备利息费用补贴”、“(自治区重点项目)自治区储备粮信息化平台未付款项”,“上年结转(自治区重点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军民融合军粮供应信息化建设项目”、“粮食和物资储备业务经费”、“自治区省级粮食管理平台项目保证金”、“(本级基建)“十五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编制”、“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经费”、“事业发展经费支出”预算共5284.26万元;二是取消项目“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储备”、“(自治区重点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军民融合军粮供应信息化建设项目”、“粮食库存检查及质量检测”、“自治区军粮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项目”、“粮安工程省级粮食管理平台项目保证金”、“标准化档案室建设和档案移交进馆项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系统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培训费”、“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经费”预算共3339.73万元;三是减少项目“粮食品牌提升”、“巡查检查费”、“办公系统维护与扩建”、 “药品储备资金”预算规模417.00万元;四是增加“救灾物资储备资金”、“2025年人才工作项目资金”预算规模104.00万元。
支出预算1081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8.10万元,项目支出9254.26万元。相比2024年预算9168.41万元,增加1643.95万元,增长17.93%。主要原因为:一是新增项目“成品油储备利息费用补贴”、“(自治区重点项目)自治区储备粮信息化平台未付款项”,“上年结转(自治区重点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军民融合军粮供应信息化建设项目”、“粮食和物资储备业务经费”、“自治区省级粮食管理平台项目保证金”、“(本级基建)“十五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编制”、“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经费”、“事业发展经费支出”预算共5284.26万元;二是取消项目“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储备”、“(自治区重点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军民融合军粮供应信息化建设项目”、“粮食库存检查及质量检测”、“自治区军粮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项目”、“粮安工程省级粮食管理平台项目保证金”、“标准化档案室建设和档案移交进馆项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系统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培训费”、“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经费”预算共3339.73万元;三是减少项目“粮食品牌提升”、“巡查检查费”、“办公系统维护与扩建”、 “药品储备资金”预算规模417.00万元;四是增加“救灾物资储备资金”、“2025年人才工作项目资金”预算规模104.00万元。
(一)单位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单位预算收入10812.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23.80万元,占比89.0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比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元,占比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占比0%;事业收入0元,占比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比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比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占比0%;其他收入17.00万元,占比0.16%;上年结转1171.56万元,占比10.83%。
(二)单位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预算支出1081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8.10万元,占比14.41%;项目支出9254.26万元,占比85.5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元,占比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比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比0%。
主要用于“行政运行、粮食宏观调控、粮食流通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粮食产业经济发展、药品储备、救灾储备物资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795.3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623.80万元,占比89.1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元;上年结转1171.56万元,占比10.85%。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0795.36万元,相比2024年预算9168.41万元,增加1626.95万元,增长17.75%。一是新增项目“成品油储备利息费用补贴”、“(自治区重点项目)自治区储备粮信息化平台未付款项”,“上年结转(自治区重点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军民融合军粮供应信息化建设项目”、“粮食和物资储备业务经费”、“自治区省级粮食管理平台项目保证金”、“(本级基建)“十五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编制”、“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经费”、“事业发展经费支出”预算共5284.26万元;二是取消项目“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储备”、“(自治区重点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军民融合军粮供应信息化建设项目”、“粮食库存检查及质量检测”、“自治区军粮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项目”、“粮安工程省级粮食管理平台项目保证金”、“标准化档案室建设和档案移交进馆项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系统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培训费”、“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经费”预算共3339.73万元;三是减少项目“粮食品牌提升”、“巡查检查费”、“办公系统维护与扩建”、 “药品储备资金”预算规模417.00万元;四是增加“救灾物资储备资金”、“2025年人才工作项目资金”预算规模104.00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0795.36万元,相比2024年预算9168.41万元,增加1626.95万元,增长17.75%。一是新增项目“成品油储备利息费用补贴”、“(自治区重点项目)自治区储备粮信息化平台未付款项”,“上年结转(自治区重点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军民融合军粮供应信息化建设项目”、“粮食和物资储备业务经费”、“自治区省级粮食管理平台项目保证金”、“(本级基建)“十五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编制”、“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经费”、“事业发展经费支出”预算共5284.26万元;二是取消项目“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储备”、“(自治区重点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军民融合军粮供应信息化建设项目”、“粮食库存检查及质量检测”、“自治区军粮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项目”、“粮安工程省级粮食管理平台项目保证金”、“标准化档案室建设和档案移交进馆项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系统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培训费”、“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经费”预算共3339.73万元;三是减少项目“粮食品牌提升”、“巡查检查费”、“办公系统维护与扩建”、 “药品储备资金”预算规模417.00万元;四是增加“救灾物资储备资金”、“2025年人才工作项目资金”预算规模104.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795.36万元,比上年增加1626.95万元,增长17.75%。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58.70万元,占比4.25%;卫生健康支出(类)75.27万元,占比0.70%;住房保障支出(类)75.95万元,占比0.7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10185.44万元,占比94.35%。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58.70万元,相比上年预算438.62万元,增加20.08万元,增长4.5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财政拨款预算数6.00万元,相比上年预算年增加4万元,为项目“2025年人才工作项目资金”6.00万元。此项经费主要用于定向选调生经济补助,补助人员2名,其中:学士1名补助标准2万元/年,硕士1名补助标准4万元/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财政拨款预算数345.25万元,相比上年预算326.17万元,增加19.08万元,增长5.85%。此项支出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财政拨款预算数71.64万元,相比上年预算73.64万元,减少2.00万元,减少2.72%。此项支出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财政拨款预算数35.82万元,相比上年预算36.82万元,减少1.00万元,减少2.72%。此项支出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存。
2.卫生健康支出(类)75.27万元,相比上年预算73.9万元,增加1.37万元,增长1.85%。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预算数32.27万元,相比上年预算30.65万元,增加1.62万元,增长5.28%。此项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财政拨款预算数43万元,相比上年预算43.25万元,减少0.25万元,减少0.58%。此项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3.住房保障支出(类)75.95万元,相比上年预算77.55万元,减少1.60万元,减少2.06%。均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此项支出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10185.44万元,相比上年预算8578.34万元,增加1607.10万元,增长18.96%。其中:
(1)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预算数954.18万元,相比上年预算974.61万元,减少20.43万元,减少2.10%。此项支出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 。
(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预算数1325.52万元,相比上年预算1878.00万元,减少552.48万元,减少29.42%。主要原因为:一是减少“(自治区重点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军民融合军粮供应信息化建设项目”1878.00万元。二是增加“(自治区重点项目)自治区储备粮信息化平台未付款项”228万元,“上年结转(自治区重点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军民融合军粮供应信息化建设项目”1097.52万元。此项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自治区储备粮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尾款、用于军民融合军粮供应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
(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财政拨款预算数1117.74万元,相比上年预算1717.73万元,减少599.99万元,减少34.93%。主要原因为:一是取消项目“粮食库存检查及质量检测”、“自治区军粮综合信息管理平台项目”、“粮安工程省级粮食管理平台项目保证金”、“标准化档案室建设和档案移交进馆项目”、“优质粮食工程”、“粮食系统人员素质能力提升培训费”、“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经费”预算共643.73万元。二是减少项目 “粮食品牌提升”、“巡查检查费”、“办公系统维护与扩建”预算规模415.00万元。三是新增项目“粮食和物资储备业务经费”、“自治区省级粮食管理平台项目保证金”、“(本级基建)“十五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编制”、“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经费”、“事业发展经费支出”预算共458.74万元。此项支出主要用于巡查检查、粮食品牌提升、粮食产业管理等工作。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能源储备(款)成品油储备(项):财政拨款预算数3500.00万元,比上年增加35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为新增项目“成品油储备利息费用补贴”3500.00万元。此项支出主要用于按照自治区地方成品油储备的要求,实行动态轮换,代储企业保证常储常新,每半年向储备公司支付一次包干费。
(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医药储备(项):财政拨款预算数188.00万元,相比上年预算数1008.00万元,减少820.00万元,减少81.35%。主要原因为取消“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储备”项目818.00万元,减少“药品储备资金”预算规模2.00万元。此项支出主要用于医药储备。
(6)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重要商品储备(款)其他重要商品储备支出(项):财政拨款预算数3100.00万元,相比上年预算3000.00万元,增加100.00万元,增长3.33%。主要原因为增加“救灾物资储备资金”项目预算规模100.00万元。此项支出主要用于救灾物资储备。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预算基本支出1558.10万元。其中,人员类支出1228.8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29.27万元。具体如下:
1.人员经费支出1228.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4.82万元、津贴补贴267.51万元、奖金82.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6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5.8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2.2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3.0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85万元、住房公积金75.9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96万元、离休费206.84万元、退休费138.41万元、生活补助25.62万元。相比2024年预算1232.75万元,减少3.93万元,减少0.32%。
2.公用经费支出329.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0.94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0.2万元、邮电费3.8万元、取暖费3万元、差旅费40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培训费10.14万元、公务接待费4.3万元、劳务费2万元、委托业务费35万元、工会经费12.66万元、福利费16.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万元。相比2024年预算329.93万元,减少0.66万元,减少0.2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为4.3万元,比上年预算19.5万元,减少15.2万元,缩减77.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4.3万元,占10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元,占0.00%。主要原因为:本年取消因公出国(境)费用15.00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00元,减少1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4.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0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71万元,主要原因为:根据业务需要,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0元,增长0.00%,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00元,增长0.00%。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预算安排项目15个,项目预算总金额为9254.26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8065.7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1171.56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单位资金17.00万元。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5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9.27万元,相比上年预算329.93万元,减少0.66,减少0.20%。在执行时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缩减机关运行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4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8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60.00万元。涵盖“潜水电泵”“羽绒、羽毛服装”“应急救援设备类”“纸制品及印刷品”“其他展览服务”“其他印刷服务”等,采购金额来源为本级财政拨款。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末资产总计23268.02万元,相比上年期末20725.99万元,增加2542.03万元,增幅为12.26%。其中流动资产2621.63万元,占资产总额11.27%;非流动资产20646.39万元,占资产总额88.73%。具体情况如下:流动资产2621.63万元,占资产总额11.27%,较上年539.23万元,增加2082.40万元,增长386.18%;固定资产511.18万元,占资产总额2.20%,较上年748.22万元,减少237.04,减少31.68%;在建工程2642.93万元,占资产总额11.36%,较上年增加2642.93万元,增长100%;无形资产760.26万元,占资产总额3.27%,较上年872.81万元,减少112.55万元,减少12.90%;政府储备物资16732.02万元,占资产总额71.91%,较上年18565.74万元,减少1833.72万元,减少9.88%。
车辆账面数量6辆,账面原值114.42万元,账面净值42.92万元。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主要用于交换机要文件(其中1辆已到报废年限,因无法继续使用,正在履行资产核减手续);离退休干部用车2辆,主要用于离退休老干部保障;其他用车1辆,因以前年度遗留和重复记账等原因未销账核减。
单位100万元以上设备共1个,承担省级粮食管理平台运行职能。
2025年新增资产配置计划3309.95万元,计划新增资产37472台/件/套,涵盖“家具用具”“计算机设备及软件”等。
四、2025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见附表。
2025年,填报绩效目标的当年预算项目29个(其中基本支出项目17个,部门预算项目12个),上年结转预算项目3个(部门预算项目)。公开绩效目标32个,其中基本支出绩效目标17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5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0812.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558.1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9254.26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乌日罕 联系电话:0471-6946310
第六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备注:1、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2、按预算公开编制要求,预算公开报告及公开表的计数单位为万元,而预算编制的计数单位为元,因此小数点后第二位存在四舍五入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