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参与拟订自治区级储备粮收购、动用、轮换计划,落实收购、储存、轮换、销售、数量监督等具体业务工作。协助做好全区粮食流通行业和承储企业安全储存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参与拟订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协助实施;协助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检查工作;协助完成粮食安全自治区主席责任制落实和盟市长责任制考核的辅助性工作。
(三)监测粮食和物资供求变化、市场价格等信息,负责全区粮油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培训工作,并做好粮食行业粮食流通统计的基础性工作。
(四)参与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修订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做好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网点布局等辅助性工作。
(五)协助开展全区粮食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六)承担机关车辆、国有资产管理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七)承担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根据内机编办发〔2020〕160号文件,我单位于2021年12月23日成立,2022年1月进行独立财务核算,本年为第一年上报决算,我单位属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二级事业单位,单位基本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改革分类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内设正科级机构5个:综合科、储备科、监测预警和应急保障科、监督考核科、安全生产科。
我单位无下属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综合保障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
一是完成自治区储备粮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的审批工作。自治区发改委分别于2022年2月22日、3月25日和8月25日对“自治区储备粮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建议书”、“自治区储备粮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自治区储备粮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初步设计方案”作了批复,同意实施该项目,项目总投资2396万元,建设周期18个月。二是推进自治区级储备粮信息化监管全覆盖工作,配合局安全仓储建设处按照《粮食购销领域信息化规范》中省级平台系统、粮库平台系统、监管数据互联互通、监管视频级联建设的要求,对自治区粮食管理平台进行升级。平台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40个接口上传和视频级联工作,顺利与国家平台完成对接。同时完成了2020年度“省长责任制考核”扣分项销号工作。
(二)认真完成粮食安全监测预警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原粮和成品粮市场价格日常监测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市场情况。2022年1-10月,共收集、汇总监测数据4332条。撰写季度分析报告7篇并上报国家粮油信息中心。二是在局官方网站“市场行情”板块定期发布区内外以及国际粮食市场行情,第一时间传播价格工作声音,提供优质公共价格信息服务。三是每周编辑印发《粮油信息周刊》,切实提高监测信息的时效性和政策建议的针对性。四是配合局粮食调控处印发《关于建立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体系自治区级分析师团队的通知》(内粮办调发〔2022〕15号),建立小麦、小麦粉、稻谷、大米、玉米、杂粮杂豆、大豆、油脂油料8个自治区级监测预警分析师团队。五是配合粮食调控处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自治区级粮食市场监测点的通知》(内粮调字〔2022〕308号),根据监测布局、品种和内容等情况,对自治区粮食市场监测点进行调整优化。目前,全区调整优化监测点推荐工作已完成,下一步将结合盟市推荐,开展自治区级粮食价格监测预警平台调整工作。
(三)完成了《内蒙古自治区级储备粮承储企业选定和退出暂行管理办法》的起草和印发工作
按照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的工作部署,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级储备粮承储企业选定和退出暂行管理办法》,并于2022年4月22日印发。
(四)做好内蒙古自治区级储备粮油管理各项工作
1.配合储备处完成遴选承储企业公开招标工作。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转发<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对呼和浩特市等六个盟市已不具备自治区级储备粮承储条件的12家企业进行调整,取消其自治区级储备粮承储任务,涉及粮油总量6.6万吨。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遴选新接续承储企业,承储的储备粮食部分通过通辽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竞价销售、部分采用集并方式。新接续企业选定后,通过通辽国家粮食交易中心重新采购新粮。截至目前,先后发布5批次招标公告,组织专家召开评标会议7次,第一次4个标的成交1个标的,第二次5个标的成交2个标的,第三次5个标的成交2个标的,第四次1个标的无企业应标,第五次9个标的全部成交。
2.配合储备处下达自治区级储备粮轮换、调整计划。
会同财政厅、农发行内蒙古分行下达了《关于调整自治区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的通知》(内粮储发〔2022〕11号)、《关于2022年度第二批调整自治区级储备粮承储企业的通知》(内粮储发〔2022〕27号)、《关于下达2022年度自治区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的通知》(内粮储发〔2022〕30号)等相关文件。
3.配合粮食调控处做好粮食拍卖、采购、企业调整等相关工作。
配合粮食调控处起草粮食拍卖等相关文件,确定粮食拍卖价格,起草第三批自治区级储备粮承储企业调整文件,协助做好新粮采购等工作。
4.做好自治区级储备粮油轮换检查验收工作。
在做好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兴安盟上划45万吨盟市级储备粮复核工作的同时,对辖区5家承储企业涉及2021年度轮换、倒仓、移罐储备粮油进行了数量、仓储条件等工作的检查验收。自7月开始,储备粮验收组在受疫情影响的情况下,按地方疫情防控要求,对锡林郭勒盟、兴安盟、扎兰屯市辖区5家承储企业涉及2021年度轮换储备粮进行了数量的检查验收。对个别企业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对拟调整的企业和不具备承储条件的企业提出了确保储粮安全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检查验收涉及自治区级储备玉米27500吨,马铃薯淀粉1000吨,食用油1800吨。10月以来,因受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执行2021年度轮换计划的企业暂缓验收工作,具体验收时间视疫情情况再行安排。
5.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农发行内蒙古分行完成了2022年第一、第二、第三季度自治区级储备粮储存、利息费用补贴的拨付工作。
6.配合储备处、粮食调控处做好自治区级储备粮日常监管和轮换执行情况上报工作。要求各承储企业每月通过粮政核心业务系统填报轮换进展情况,加强对轮换进度的动态监控。督促全区各承储企业做好储备粮油春秋季普查工作。
7.按照清仓查库工作的部署,完成乌海市、巴彦淖尔市、呼伦贝尔市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工作。
8.配合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粮油库存检查第四督导组赴赤峰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检查工作。
(五)配合做好45万吨自治区级储备粮上划工作
派人员配合储备处赴全区9个盟市开展上划45万吨盟市级储备粮复核工作,协助储备处拟定了上划盟市级储备粮涉及企业、数量。
(六)做好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1.及时为各处室更换办公桌椅、配备国产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并安装网线、电话线。按时分发机关各处室报刊杂志、邮件。对食堂饭卡进行登记、年检,重要节假日安排人员及车辆值班。清洁活动室、整理档案室,为大家创造出高效、舒适、干净的办公环境。
2.加强单位用车保障及车辆管理,对全局车辆的调度审批、调配使用、维修维保、行车安全、违章处理、费用控制、车辆保管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并认真执行派车审批制度,确保合理使用车辆和有效控制费用。
(七)配合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做好全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涉粮问题专项巡视相关工作
按照涉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配合主体办定期审核各盟市涉粮腐败问题整改处置台账;参与赴乌海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市3个盟市的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对照全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巡视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涉及我单位的7项整改事项已于4月20日前全部完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综合保障中心单位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47.0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7.72万元,减少4.82%,变动原因:一是本年度基本支出根据内财贸本级〔2022〕00011号、内财贸本级〔2022〕00044号共调增71.6万元;二是根据内粮储发〔2021〕26号文件规定利息补贴由财政向农发行据实结算,故马铃薯淀粉补贴经费调减32.41万元;三是根据财政厅盘活存量资金要求调减粮食管理业务保障经费42.82万元;四是本年受疫情影响导致部分工作未能全部完成,影响了资金支付进度,导致年末收回财政结余资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47.04万元,增长0.00%。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547.04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547.04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47.04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单位为2022年度新设单单位,无法与上年决算做对比。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547.04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545.8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45.8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单位为2022年度新设立单位,无法与上年决算做对比。
2.结余分配1.24万元。结余分配事项:基本户利息收入。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24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单位为2022年度新设立单位,无法与上年决算做对比。
3.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综合保障中心单位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547.04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5.80万元,占99.77%;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
本年其他收入1.24万元,占0.23%。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综合保障中心单位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545.80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362.03万元,占66.33%;
本年项目支出183.77万元,占33.67%;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综合保障中心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545.8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8.96万元,减少5.04%,变动原因:一是本年度基本支出根据内财贸本级〔2022〕00011号、内财贸本级〔2022〕00044号共调增71.6万元;二是根据内粮储发〔2021〕26号文件规定利息补贴由财政向农发行据实结算,故马铃薯淀粉补贴经费调减32.41万元;三是根据财政厅盘活存量资金要求调减粮食管理业务保障经费42.82万元;四是本年受疫情影响导致部分工作未能全部完成,影响了资金支付进度,导致年末收回财政结余资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45.8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单位为2022年度新设立单位,无法与上年决算做对比。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综合保障中心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45.80万元。与年初预算574.76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94.96%。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59.60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2.56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9.96万元,支出决算2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7.1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调整。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4.72万元,支出决算2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属于合理变动范围内。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2.36万元,支出决算12.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属于合理变动范围内。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18.6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15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1.22万元,支出决算9.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8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属于合理变动范围内。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9.57万元,支出决算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与年初预算一致。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24.2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5.04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9.23万元,支出决算2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2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是缴费基数增大。
(四)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决算数为443.28,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44.42万元,其中:
粮油物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220.73万元,支出决算2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5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主要是工资调整,相关费用增加。
粮油物资事务(款)其他粮油物资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244.26万元,支出决算16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受疫情挺影响,导致部分工作无法开展,相关项目经费结余由财政收回。
重要商品储备(款)其他重要商品储备支出(项)。年初预算22.72万元,支出决算22.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与年初预算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综合保障中心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362.0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46.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1.6万元、津贴补贴48.07万元、奖金31.58万元、绩效工资59.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6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3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0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57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12万元、住房公积金24.27万元、退休费22.62万元、生活补助2.02万元。
(二)公用经费15.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49万元、工会经费5.26万元、福利费5.7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综合保障中心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183.7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00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9.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56万元、差旅费8.64万元、劳务费99.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万元、邮电费1.1万元、咨询费12.8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67万元、租赁费7.93万元、委托业务费24.82万元。
(三)对企业补助14.45万元。主要包括:费用补贴14.45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综合保障中心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90万元,支出决算2.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90万元,支出决算2.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一是无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事项,以及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年初未安排相关预算;二是受疫情影响,公务用车次数减少;三是严格“三公”经费零增长原则,厉行节约,降低经费开支。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综合保障中心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9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0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单位为2022年度新设立单位,无法与上年决算做对比。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无开支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单位为2022年度新设立单位,无法与上年决算做对比。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2.9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单位为2022年度新设立单位,无法与上年决算做对比。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务开支内容;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无开支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单位为2022年度新设立单位,无法与上年决算做对比。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综合保障中心单位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综合保障中心单位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综合保障中心单位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3个,实施项目3个,完成项目 3个,项目支出总金额183.77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183.77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00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综合保障中心单位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5.54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5.54万元,增长0.00%,变动原因:我单位为2022年度新设立单位,无法与上年决算做对比。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综合保障中心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4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1.8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7.0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合同金额的 20.02%,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合同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合同金额的79.98%。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综合保障中心单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综合保障中心单位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183.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社保基金预算项目0个,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产0.0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社保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组织对“马铃薯淀粉补贴经费(费用补贴)项目”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此处即为重点评价内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45万元。其中,对“马铃薯淀粉补贴经费(费用补贴)”项目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看,以上项目总结性评价结果如下:
马铃薯淀粉补贴经费
马铃薯淀粉补贴经费(费用补贴)项目达到了按照自治区本级马铃薯淀粉储备的要求,2022年完成储备轮换淀粉1000吨,按时支付承储库点保管费、利息费用补贴、轮换费的目标。综合保障中心2022年马铃薯淀粉补贴经费(费用补贴)项目积极推进自治区储备工作,探索建立少量马铃薯淀粉储备,加快调整自治区种植结构、推动马铃薯产业和支持粮食加工企业发展,有利于解决马铃薯加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降低企业财务成本,进而促进企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具有重要作用。项目综合得分为90分,综合绩效级别为“优”。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综合保障中心单位2022年度在决算中反映3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共3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粮食管理业务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51分。全年预算数为154.18万元,执行数为146.61万元,完成预算的95.0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保障单位能够正常运转,为粮食流通主体提供信息服务,确保自治区级储备粮油轮换合格到位。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2.马铃薯淀粉补贴经费(费用补贴)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73分。全年预算数为14.85万元,执行数为14.45万元,完成预算的97.3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自治区本级马铃薯淀粉储备要求,2022年完成验收储备轮换淀粉1000吨,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及时支付了淀粉保管费补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年初预算中的利息费补贴应由财政与农发行据实结算,故我中心将利息费补贴全额退还至财政。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上年结转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19分。全年预算数为22.72万元,执行数为22.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原信息中心“粮安工程”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验收,剩余22.72万元在2022年度全额支付完毕,执行率为100%。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粮食管理业务保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粮食管理业务保障经费 | ||||||||||
主管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综合保障中心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197.00 | 154.18 | 146.61 | 10 | 95.09 | 9.51 | |||||
其中:财政拨款 | 197.00 | 154.18 | 146.61 | —— | 95.09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保证中心能正常、有序的开展工作,为粮食流通主体提供信息服务,确保自治区级储备粮油轮换合格到位。 | 粮食管理业务保障经费全年预算数为154.18万元,执行数为146.61万元,完成预算的95.09%。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日常办公用品购置次数 | 正向 | 大于等于 | 4 | 4 | 次 | 3.75 | 3.75 | |
监测点维护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14 | 114 | 个 | 3.75 | 3.75 | ||||
轮换验收粮食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1500 | 101500 | 吨 | 3.75 | 3.75 | ||||
轮换验收食用油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0 | 1000 | 吨 | 3.75 | 3.75 | ||||
质量指标 | 监测点维护验收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百分比 | 7.5 | 7.5 | |||
轮换验收合格率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百分比 | 7.5 | 7.5 | ||||
时效指标 | 日常办公用品购置及时性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2 | 12 | 月 | 4 | 4 | |||
监测点维护及时性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2 | 12 | 月 | 3 | 3 | ||||
轮换验收及时性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2 | 12 | 月 | 3 | 3 | ||||
成本指标 | 预算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97 | 146.61 | 万元 | 5 | 5 | |||
公务用车维护成本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1 | 2.9 | 万元 | 5 | 5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保证储备粮价格平稳 | 定性 | 优良中差 | 优 | 5 | 5 | ||||
拉动地方经济 | 定性 | 优良中差 | 优 | 5 | 5 | ||||||
社会效益 | 提升服务效率提高工作水平 | 定性 | 优良中差 | 优 | 5 | 5 | |||||
保障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 定性 | 优良中差 | 优 | 5 | 5 | ||||||
可持续影响 | 持续保障粮食和物资的安全 | 定性 | 优良中差 | 优 | 10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社会公众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百分比 | 5 | 5 | ||
办公人员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5 | 95 | 百分比 | 5 | 5 | ||||
总分 | 100 | 99.51 |
马铃薯淀粉补贴经费(费用补贴)项目绩效自评表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马铃薯淀粉补贴经费 | ||||||||||
主管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综合保障中心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47.26 | 14.85 | 14.45 | 10 | 97.31 | 9.73 | |||||
其中:财政拨款 | 47.26 | 14.85 | 14.45 | —— | 97.31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按照自治区本级马铃薯淀粉储备的要求,2022年完成储备轮换淀粉1000吨,按时支付承储库点保管费、利息费用补贴、轮换费。 | 按照自治区本级马铃薯淀粉储备要求,2022年完成验收储备轮换淀粉1000吨,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及时支付了淀粉保管费补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年初预算中的利息费补贴应由财政与农发行据实结算,故我中心将利息费补贴全额退还至财政。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马铃薯淀粉动态轮换数量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0 | 1000 | 吨 | 7.5 | 7.5 | |
监测点数量 | 定性 | 1 | 1 | 个 | 7.5 | 7.5 | |||||
质量指标 | 符合国家储备标准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7.5 | 7.5 | |||
符合春秋季普查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00 | 100 | % | 7.5 | 7.5 | ||||
时效指标 | 及时支付费用补贴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2 | 12 | 月 | 5 | 5 | |||
及时支付利息补贴 | 正向 | 大于等于 | 12 | 0 | 月 | 5 | 0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年初预算中的利息费补贴应由财政与农发行据实结算,故我中心将利息补贴全额退还至财政。 | |||
成本指标 | 费用补贴 | 反向 | 小于等于 | 14.85 | 14.45 | 万元 | 5 | 5 | |||
利息补贴 | 反向 | 小于等于 | 32.41 | 0 | 万元 | 5 | 0 |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年初预算中的利息费补贴应由财政与农发行据实结算,故我中心将利息补贴全额退还至财政。 | |||
社会效益 | 提高应急保障水平 | 定性 | 优良中差 | 优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 | 持续保障马铃薯淀粉粮食安全 | 定性 | 优良中差 | 优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承担储备单位满意度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0 | 90 | % | 10 | 10 | ||
总分 | 100 | 89.73 |
上年结转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上年结转综合业务运转保障经费 | ||||||||||
主管部门 |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部门 | 实施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综合保障中心 | ||||||||
项目资金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年度资金总额 | 22.72 | 22.72 | 22.72 | 10 | 100.00 | 1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2.72 | 22.72 | 22.72 | —— | 100.00 | —— | |||||
上年结转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其他资金 | 0.00 | 0.00 | 0.00 | —— | 0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原信息中心“粮安工程”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验收,2021年度支付合同金额40%,余60%在2022年度支付完毕。 | 原信息中心“粮安工程”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项目进行验收,剩余22.72万元在2022年度全额支付完毕,执行率为100%。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方向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计量单位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委托费支付次数 | 定性 | 1 | 1 | 7.5 | 7.5 | |||
验收差旅次数 | 反向 | 小于等于 | 6 | 6 | 次 | 7.5 | 7.5 | ||||
质量指标 | 验收报告质量 | 定性 | 100 | 100 | 百分比 | 7.5 | 7.5 | ||||
验收企业质量 | 定性 | 100 | 100 | 百分比 | 7.5 | 7.5 | |||||
时效指标 | 支付尾款时间 | 反向 | 小于等于 | 9 | 9 | 月 | 5 | 5 | |||
验收完成时间 | 反向 | 小于等于 | 9 | 9 | 月 | 5 | 5 | ||||
成本指标 | 验收成本 | 定性 | 22.72 | 22.72 | 万元 | 5 | 5 | ||||
支付合同金额60% | 定性 | 22.72 | 22.72 | 万元 | 5 | 5 | |||||
社会效益 | 保证验收过程中的公开、公正、透明 | 定性 | 优良中差 | 优 | 优良中差 | 15 | 15 | ||||
可持续影响 | 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创造空间 | 定性 | 优良中差 | 良 | 优良中差 | 15 | 15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企业对验收服务的认可 | 正向 | 大于等于 | 99 | 91 | 百分比 | 10 | 9.19 | ||
总分 | 100 | 99.19 |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马铃薯淀粉补贴经费(费用补贴)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综合保障中心2022年马铃薯淀粉补贴经费(费用补贴)项目
一、评价概况
(一)项目资金分配及总体使用情况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综合保障中心(以下简称“综合保障中心”)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及财务账簿,2022年马铃薯淀粉补贴经费(费用补贴)项目年初预算金额为47.26万元,调整年初预算项目资金32.41万元,调整后预算为14.8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支付项目资金14.45万元,节约资金0.4万元。调整的具体情况为:根据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财政厅 农发行自治区分行《关于下达自治区级马铃薯淀粉试点储备拟定计划通知》(内粮储发〔2021〕26号)“借款利息补贴应根据入库结算成本向农发行取得银行借款的实际本金及政策性粮油信贷资金规定的结算利率由财政据实同农发行结算”,综合保障中心预算编制准确度有待提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年初预算中的利息费补贴应由财政与农发行据实结算,及时向自治区财政厅报送《关于申请退回马铃薯淀粉补贴经费指标的函》(内粮规字〔2022〕259号)申请将2022年预算项目马铃薯淀粉补贴经费中利息补贴32.41万元指标退回财政。
(二)评价综合得分
绩效评价组在综合保障中心自评的基础上,根据所收集和审核的基础资料,结合现场勘查的有关情况,整理出绩效评价所需要的基本资料和数据。按照此次绩效评价方案确定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评价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了全面定量、定性分析和综合评价,量化打分,形成初步结论,在此基础上形成本次绩效评价分数和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小组对2022年马铃薯淀粉补贴经费(费用补贴)项目进行综合评价,项目综合得分为90分,综合绩效级别为“优”。 具体得分如下:
马铃薯淀粉补贴经费(费用补贴)项目综合评价得分
一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得分率 | 扣分依据 |
项目决策 | 20 | 17 | 85.00% | 预算编制准确度有待提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根据《关于下达自治区级马铃薯淀粉试点储备拟定计划的通知》(内粮储发〔2021〕26号)年初预算中的利息费补贴应由财政与农发行据实决算,及时调整,将利息补贴缴回财政,合计扣3分。 |
项目过程 | 20 | 20 | 100.00% | |
项目产出 | 30 | 26 | 86.67% | 仓房未通过专业验收机构验收,验收小组下达了仓房验收要求,截至到绩效评价日,承储企业未及时进行整改、未及时更换储存仓房,合计扣4分。 |
项目效益 | 30 | 30 | 100.00% | |
合计 | 100 | 93 | 93.00% |
二、项目概况
项目背景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综合保障中心,为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马铃薯粉储备有关情况的报告》(内发改粮字〔2020〕1311号)文件,为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在乌兰察布市视察时讲话精神,根据自治区政府领导关于建立马铃薯粉储备,助推马铃薯成为餐桌上主食的要求。建立马铃薯全粉储备存在的困难,一是全粉加工企业作为储备企业的资质受限。二是粮食储备企业无力承担全粉储备任务。马铃薯全粉在国内属于小众化消费产品,其经营销售异于大宗粮食谷物。由于马铃薯全粉的市场价值高、储备轮换价差大,且现有的国有粮食企业从未经营过马铃薯全粉,如果轮换盈亏企业自负,承储企业均不愿意承担此项任务,特别是目前尚无马铃薯淀粉储备标准和技术规范。
在上述背景条件下,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指出,政府储备品种结构的确定,宜统筹考虑市场供求、消费结构等因素,内蒙古作为传统的马铃薯主产区,可结合当地消费习惯和特点,在落实国家下达的地方储备总量计划前提下,探索建立少量马铃薯全粉储备,同时要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办法规范管理,进一步增强区域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立马铃薯粉储备有利于解决马铃薯加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降低企业财务成本,进而促进企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有利于加快调整自治区种植结构,推动马铃薯产业和支持粮食加工企业发展。探索建立马铃薯淀粉储备,对实现马铃薯产业化经营的总目标起到助力作用,将内蒙古建设成全国重要的马铃薯优质种薯、加工专用薯、鲜薯生产基地和马铃薯加工基地、马铃薯加工产品和原料薯出口基地,使全区马铃薯生产结构布局合理,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生产水平和现代化程度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加工及深加工全面发展,马铃薯附加值提高,农民收入不断增长,农村经济得到较大发展。
截至绩效评价日,项目实施情况为:
根据综合保障中心提供的明细支出显示,马铃薯淀粉补贴经费(费用补贴)项目的实际执行支出为:马铃薯淀粉费用补贴14.45万元,实际支付比年初预算47.26万元减少32.81万元,下降30.58%,减少原因一是节约项目费用补贴0.4万元,二是根据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厅农发行自治区分行《关于下达自治区级马铃薯淀粉试点储备拟定计划通知》(内粮储发〔2021〕26号)“借款利息补贴应根据入库结算成本向农发行取得银行借款的实际本金及政策性粮油信贷资金规定的结算利率由财政据实同农发行结算”,综合保障中心预算编制准确度有待提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年初预算中的利息费补贴应由财政与农发行据实结算,及时向自治区财政厅报送《关于申请退回马铃薯淀粉补贴经费指标的函》(内粮规字〔2022〕259号)申请将2022年预算项目马铃薯淀粉补贴经费中利息补贴32.41万元指标退回财政。
三、项目绩效
(一)项目产出达到年初计划值
1.产出数量
(1)通过相关资料显示,实际储存马铃薯淀粉40000袋,单包为25kg/袋,分为ABCD4个货位堆放,A货位存放10400袋260吨、B货位存放10400袋206吨、C货位存放9480袋237吨、D货位存放9720袋243吨,数量符合储备计划要求。完成1000吨马铃薯淀粉储存,马铃薯淀粉储存数量完成率100%。
(2)通过相关资料显示,内蒙古薯元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自治区马铃薯淀粉储备企业,承储企业数量为1家,实际承储企业数与计划承储企业数相符,承储企业数量完成率100%。
2.产出质量
(1)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自治区级储备粮检查验收记录中提出的存在的问题“2号仓位于企业西侧新建马铃薯淀粉加工区,与周边空地未进行有效物理隔离,仓房未通过专业验收机构验收,验收小组下达了仓房验收要求。”通过向综合保障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沟通询问,了解到因为仓房属于政府,内蒙古薯元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产权所以无法进行验收,内蒙古薯元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要再次更换储存仓房。截至到绩效评价日,内蒙古薯元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更换储存仓房。
根据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厅农发行自治区分行《关于下达自治区级马铃薯淀粉试点储备拟定计划通知》(内粮储发〔2021〕26号)“储备管理过程中要参照《内蒙古自治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自治区储备粮政策性文件以及‘一规定、两守则’等仓储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内容,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作业,确保储存和生产两安全,并做好会计、统计、实物保管账记录和‘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的数据报送。”
(2)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入库马铃薯淀粉经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验收合格,合格率100%。
3.产出时效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于2022年7月支付马铃薯淀粉费用补贴,支付补贴及时率100%。
4.产出成本
截至绩效评价日,2022年马铃薯淀粉补贴经费(费用补贴)项目资金合计支出金额为14.45万元,补助资金未超出预算仓储补助标准。
(二)社会效益
1.马铃薯淀粉补贴经费(费用补贴)项目积极推进自治区储备工作,能够调节区域粮食市场供求,稳定粮食市场,应对局部应急状态,加强粮食储备应急管理,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的粮食保障体系,有利于提高马铃薯应急保障水平。
2.马铃薯淀粉补贴经费(费用补贴)项目积极推进马铃薯淀粉储备的进一步完善,健全粮食储备管理体制和机制,完善储备粮管理制度,推动粮食储备安全标准化管理,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区域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3.马铃薯淀粉补贴经费(费用补贴)项目,探索建立少量马铃薯淀粉储备,有利于加快调整自治区种植结构、推动马铃薯产业和支持粮食加工企业发展,有利于解决马铃薯加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降低企业财务成本,进而促进企业发展,助推脱贫攻坚,具有重要作用。
4.马铃薯淀粉补贴经费(费用补贴)项目推动马铃薯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协调发展,引导马铃薯加工规模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生产水平和现代化程度提高,产品质量改善,加工及深加工全面发展,马铃薯附加值提高,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农村经济得到较大发展。
(三)可持续影响
马铃薯淀粉补贴经费(费用补贴)项目积极推动马铃薯产业化经营,将内蒙古建设成全国重要的马铃薯优质种薯、加工专用薯、鲜薯生产基地和马铃薯加工基地、马铃薯加工产品和原料薯出口基地,有利于持续推进马铃薯生产结构布局合理,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四)满意度
本次绩效评价通过发放问卷调查方式,对项目进行满意度调查,共填写问卷20份。问卷调查结果显示,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好,对项目实施的满意度综合得分100分。
2022年马铃薯淀粉补贴经费(费用补贴)项目年初预算为47.26万元,支付马铃薯淀粉补贴经费(费用补贴)项目资金14.45万元,比年初预算47.26万元减少32.81万元,主要原因是综合保障中心预算编制准确度有待提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年初预算中的利息费补贴应由财政与农发行据实结算,在确定支出金额后,及时调整年初预算金额,避免财政资金闲置。
(二)储存仓房未验收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自治区级储备粮检查验收记录中提出的存在的问题“2号仓位于企业西侧新建马铃薯淀粉加工区,与周边空地未进行有效物理隔离,仓房未通过专业验收机构验收,验收小组下达了仓房验收要求。”通过向综合保障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沟通询问,了解到因为仓房属于政府,内蒙古薯元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无产权所以无法进行验收,内蒙古薯元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要再次更换储存仓房。截至到绩效评价日,内蒙古薯元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未更换储存仓房。
五、有关建议
(一)科学编制预算,强化项目预算编制水平
做好统筹协调工作,部门全员参与年度预算执行,预算编制需经过科学论证,应多方分析并参考业务处室意见,使预算内容应与项目内容相匹配,在部门预算批复后,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及时对预算进行细化,对实际执行过程中确因情况特殊需要调整预算支出项目的,应当依规履行相关审批手续。
(二)及时调整预算,让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对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增加或减少的情况进行分析说明,对确实不需要使用的资金进行及时调整,让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
(三)承储企业加强自身管理
企业在日常工作中,要在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两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一规定、两守则”进行作业,做好会计、统计、实物保管账记录和“国家粮油统计信息系统”的数据报送,确保储存和生产两安全,马铃薯淀粉储备要做到专仓保管,严禁与企业商品库存混存,必须保证任何时点库存数量不低于承储计划,轮换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和报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峪 联系电话:0471-6945206
第五部分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