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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开选择招标代...

    2023-03-22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
      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拟公开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工作,欢迎呼和浩特地区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在内蒙古自治区提供服务的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需具有近三年受托在内蒙古自治区进行过服务类政府招标采购代理任务的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项目负责人资格:必须从事政府采购招标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经验、优良的服务态度、快捷的服务效率,具有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政策法规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具备疫情防控等突发情况反应能力,能够规范提供应急开标评标方案;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七)本项目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遴选;中标人不得分包、转包。
      二、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一)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证明复印件(信用中国下载);
      (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证明材料;
      (四)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授权委托代表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办公场所的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七)项目组人员情况表及人员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八)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方案与服务承诺;
      (九)近三年网站搭建、网络培训课件制作、线下实地培训等工作业绩,以同类或相近的服务类业绩合同为准;
      (十)自评报告,包含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十一)本次购买服务的报价。
      三、应答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
      (一)所有提供的资料均须内容完整、清晰,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招标业务专用章;提供一式三份应答文件,胶装成册。原件备查,复印件我局留存备案。
      (二)所有应答文件均须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授权代表姓名及手机号。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2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资料的将予以拒收。
      (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922房间。
      (三)联系方式:萨日娜、马然爽  0471-6945750、6945194。
      五、评选与公示
      (一)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由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进行综合评比,最终选定1家机构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党委(人事处)有关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期限为2023年度招标工作结束。
      (二)有关未尽事宜,由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解释。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3月21日
       

  •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关于增补招标代理机...

    2023-03-20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关于增补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关于增补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
      2、招标编号:CT-ZB000022-2023
      3、公示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3日
      4、中标结果:
      第一中标人:内蒙古益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人:内蒙古德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评委会成员:
      评委:赵仕华、白慧慧
      采购人代表:陈金霞
      6、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华府世家商业2号楼6楼
      邮编:010010
      联系人:韩哲明
      电话:18648502177
      采购人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5号楼
      邮编:010010
      联系人:陈金霞
      联系方式:0471-6945871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20日  
      

  •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

    2023-03-16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粮油标准质量监测中心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
      一、 单位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粮油质量检测中心于1996年12月经自治区编委批准正式成立。1999年首次通过自治区技术监督局的实验室计量认证; 2002年因工作需要经自治区编委批准成为独立法人机构; 2006年经过考核被国家粮食局挂牌授权为“内蒙古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中心”;2014年经过考核被国家粮食局挂牌授权为“国家粮油标准研究测试中心”,2020年12月经内蒙古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粮油标准质量监测中心”。
      二、 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3月21日(不含)至2005年3月21日(含)期间出生的;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当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现役军人;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 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详见《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3年度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其中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3年3月21日前(含《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及交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1日9:00—3月27日17: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17:00;交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24:00。报名交费截止后若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开考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进行改报或放弃报名,改报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14:00-17:00;改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18: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impta.com.cn)。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2023年3月21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应聘人员自行选择笔试考点,并在报名时点击确认。笔试地点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6)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将无法修改。报考者要在交费成功后,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
      2.资格初审及交费
      (1)资格初审由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在网上进行。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解释。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120元(每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委托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可免交报考费,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在工作日到就近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交费的银行账户里。
      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电子邮箱:imptasybtf@126.com),发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24:00,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5)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5月4日10:00—2023年5 月7日9:00。
      3.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交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
      (2)笔试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应聘人员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和科目:2023年 5月7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2科,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满分分别为150分。考试类别详见《招聘岗位表》。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全区分设12个考区:区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含满洲里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含二连浩特市)、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和阿拉善盟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5)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加分。
      (7)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
      (8)笔试结束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各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研究确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4.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完成。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须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须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者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结构化面试时,对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须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6.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由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应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确定。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7.公示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内蒙古自治区粮油标准质量监测中心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内蒙古自治区粮油标准质量监测中心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内蒙古自治区粮油标准质量监测中心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五、其他要求
      1.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 1 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3.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4.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六、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471-6945576(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纪委)
      政策咨询电话:0471-6945750、4960696(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1-6601168、6600198(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院)
      本公告由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解释。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3月14日
         
      

  •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关于增补招标代理机...

    2023-03-14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关于增补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关于增补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的
      公告
      (招标编号:CT-ZB000022-2023)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的委托,拟公开增补2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工作,欢迎呼和浩特地区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在内蒙古自治区提供服务的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需具有近三年受托在内蒙古自治区进行过物资、服务等政府招标采购代理任务的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经验、优良的服务态度、快捷的服务效率,具有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政策法规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遴选;中标人不得分包、转包。
      二、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一)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证明复印件(信用中国下载);
      (三)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授权委托代表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办公场所的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六)项目组人员情况表及人员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七)近三年工作业绩,以同类业绩合同为准;
      (八)自评报告,包含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四、应答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
      (一)所有提供的资料均须内容完整、清晰,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招标业务专用章;提供一式三份应答文件,胶装成册。原件备查,复印件我局留存备案。
      (二)所有应答文件均须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授权代表姓名及手机号。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3月15日09时00分到2023年03月19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将加盖公章的资料扫描件提交至代理公司邮箱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3月20日09时30分。
      投标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六楼2号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3年03月20上午9:30
      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伊泰华府世家2号商业楼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六楼2号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如意和大街华府世家商业2号楼6楼
      邮编:010010
      联系人:韩哲明
      电话:18648502177
      邮箱:455017139@qq.com
      八、评选与公示
      (一)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由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进行综合评比,最终选定2家机构作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起1年。
      (二)有关未尽事宜,由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物资储备中心负责解释。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3月14日

  • 内蒙古自治区级储备粮承储企业遴选2023年第1批项目...

    2023-03-13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级储备粮承储企业遴选2023年第1批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BJMSJY-230007二、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级储备粮承储企业遴选2023年第1批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一包:2500吨自治区级储备小麦承储
      供应商名称:牙克石第二粮库
      供应商地址:牙克石市工业大街21号
      第二包:5000吨自治区级储备小麦(或稻谷)承储
      供应商名称:克什克腾旗经棚粮库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旗经棚镇物流园区
      第三包:2500吨自治区级储备玉米承储
      供应商名称:巴林左旗林东粮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巴林左旗林东镇火车站南100米
      第四包:2500吨自治区级储备玉米和2500吨自治区级储备小麦承储
      供应商名称:锡林郭勒桑根达来粮食购销储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盟正蓝旗桑根达来镇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一包: 
      名称:2500吨自治区级储备小麦承储
      服务范围:自治区级储备粮承储
      服务要求:在呼伦贝尔市辖区内遴选1家承储企业,企业性质为国有(包括国有控股、参股),承储2500吨自治区级储备小麦。
      服务时间:以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分行批准后下达的调整储备计划文件中的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粮食仓库建设标准》《内蒙古自治区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第二包: 
      名称:5000吨自治区级储备小麦(或稻谷)承储
      服务范围:自治区级储备粮承储
      服务要求:在赤峰市辖区内遴选1家承储企业,企业性质为国有(包括国有控股、参股),承储5000吨自治区级储备小麦(或稻谷)。投标企业要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承储粮食品种(小麦或稻谷),粮食品种一经确定,不得改变。
      服务时间:以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分行批准后下达的调整储备计划文件中的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粮食仓库建设标准》《内蒙古自治区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第三包: 
      名称:2500吨自治区级储备玉米承储
      服务范围:自治区级储备粮承储
      服务要求:在赤峰市辖区内遴选1家承储企业,企业性质为国有(包括国有控股、参股),承储2500吨自治区级储备玉米。
      服务时间:以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分行批准后下达的调整储备计划文件中的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粮食仓库建设标准》《内蒙古自治区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
      第四包: 
      名称:2500吨自治区级储备玉米和2500吨自治区级储备小麦承储
      服务范围:自治区级储备粮承储
      服务要求:在锡林郭勒盟辖区内遴选1家承储企业,企业性质为国有(包括国有控股、参股),承储2500吨自治区级储备玉米和2500吨自治区级储备小麦。
      服务时间:以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分行批准后下达的调整储备计划文件中的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符合现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粮食仓库建设标准》《内蒙古自治区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
      康峰、李志军、乔睿红、文迪、刘广宇(采购人代表)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内工建协〔2016〕17号)的规定收取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中标服务费按每包捌仟元收取。
      金额:
      第一包:2500吨自治区级储备小麦承储
      捌仟元整(8,000.00元)
      第二包:5000吨自治区级储备小麦(或稻谷)承储
      捌仟元整(8,000.00元)
      第三包:2500吨自治区级储备玉米承储
      捌仟元整(8,000.00元)
      第四包:2500吨自治区级储备玉米和2500吨自治区级储备小麦承储
      捌仟元整(8,000.00元)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5号楼829房间
      联系方式:郗崇博      0471-4505402
      (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明世继元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路玉泉大厦21层
      邮政编码:010031
      联系方式:0471-4682038、4682138-8004
      邮箱:bjmsjy@163.com
      (三)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盈盈、周洋
      电话:0471-4682038、4682138-8004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2023-03-08 朗读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则(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推进全国粮食系统“强监管严执法重处罚”行动年活动,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全区粮食和储备行政管理部门粮食流通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办法》《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自治区粮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我们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对现行的一部条例、三部规章共20余种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标准进行了细化,共设定119种行政处罚适用情形和参考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联系人:耿岩    联系电话:0471-6945790
      2.电子邮件:nmlsjjdjcc@126.com
      3.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5号楼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信封上请注明“《内蒙古自治区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3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则 (试行)》(征求意见稿)
             2.《内蒙古自治区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则 (试行)》(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3月8日
      

  •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开选择招标代...

    2023-03-07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拟公开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工作,欢迎呼和浩特地区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委托的招标代理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优质粮食工程申报项目评审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在内蒙古自治区提供服务的能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需具有近三年受托在内蒙古自治区进行过物资、服务等政府招标采购代理任务的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项目负责人资格:必须从事政府采购招标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经验、优良的服务态度、快捷的服务效率,具有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政策法规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具备疫情防控等突发情况反应能力,能够规范提供应急开标评标方案;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七)本项目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遴选;中标人不得分包、转包。
      三、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一)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证明复印件(信用中国下载);
      (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证明材料;
      (四)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授权委托代表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办公场所的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七)项目组人员情况表及人员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八)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方案与服务承诺;
      (九)近三年工作业绩,以同类业绩合同为准;
      (十)自评报告,包含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十一)本次购买服务的报价。
      四、应答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
      (一)所有提供的资料均须内容完整、清晰,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招标业务专用章;提供一式三份应答文件,胶装成册。原件备查,复印件我局留存备案。
      (二)所有应答文件均须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授权代表姓名及手机号。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时间: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9日17:00时(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资料的将予以拒收。
      (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814房间。
      (三)联系方式:郭辰生、王志敏  0471-6945752、6611185。
      六、评选与公示
      (一)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由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进行综合评比,最终选定1家机构作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期限为本次招标工作结束。
      (二)有关未尽事宜,由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解释。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3月6日
      

  •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开选择招标代...

    2023-02-27 朗读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开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拟公开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代理工作,欢迎呼和浩特地区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委托的招标代理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服务项目招投标。
      二、报名条件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在内蒙古自治区提供服务能力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需具有近三年受托在内蒙古自治区进行过物资、服务等政府招标采购代理任务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项目负责人资格:必须从事政府采购招标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丰富的专业技术经验、优良的服务态度、快捷的服务效率,具有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政策法规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具备疫情防控等突发情况反应能力,能够依规范提供应急开标评标方案;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七)本项目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代理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遴选;中标人不得分包、转包。
      三、报名应提交的材料
      (一)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二)招标代理机构诚信证明复印件(信用中国下载);
      (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证明材料;
      (四)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授权委托代表报名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办公场所的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七)项目组人员情况表及人员一年内连续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八)招标代理机构服务方案与服务承诺;
      (九)近三年工作业绩,以同类业绩合同为准;
      (十)自评报告,包含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十一)本次购买服务的报价。
      四、应答文件装订及密封要求
      (一)所有提供的资料均须内容完整、清晰,并须加盖单位公章或招标业务专用章;提供一式三份应答文件,胶装成册。原件备查,复印件我局留存备案。
      (二)所有应答文件均须密封,并在封袋上标明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授权代表姓名及手机号。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时间: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6日。
      (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909房间。
      (三)联系方式:张婧 0471-6945105。
      六、评选与公示
      (一)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由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进行综合评比,最终选定1家机构作为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二)有关未尽事宜,由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解释。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2月27日

  •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关于李旭同...

    2023-02-20 朗读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关于李旭同志转正任职的通知,
      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李旭等同志任免职备案的批复》(内人社函〔2021〕6.87号)文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中组发〔2001〕2号)要求,通过转正程序考察合格,经2023年2月9日党组会议研究,同意李旭同志按期转正。
      李旭同志任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综合保障中心主任,任职时间从2021年9月7日算起。
      特此通知。
       
                         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    
                                  2023年2月15日

  • 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征...

    2023-02-15 朗读

    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粮食储备管理,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研究起草了《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请于2023年3月16日前,反馈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 系 人:任晓军
      联系电话:0471-6946670
      通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大街63号院5号楼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邮    编:010055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