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期
按照党史学习教育安排部署,8月26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暨党史学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国忠主持会议,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及所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了本次学习。
会上,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总结党的历史经验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共享民族复兴的伟大荣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重要论述综述》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精神,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闻发布会发布词、郑宏范同志在全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专题调度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光明日报》刊登文章《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性工程》,观看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辅导视频。
会议强调,各党总支、支部要严格按照党史学习教育第十三巡回指导组要求,对照我局《党史学习教育8月-12月基本任务清单》,对下一步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要求进行调整、细化,做好贯彻落实;要认真开展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用好学习资料,开展好交流研讨,确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要继续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盯目标任务,对照责任时限,倒排时间节点,逐项逐条推进,实施台账化管理,进行对账销号,系统总结经验,狠抓活动落实,每月及时报送“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进度。全体党员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常怀敬畏之心,对照好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着力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感悟思想伟力 砥砺初心使命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
学习暨党史学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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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党史学习教育安排部署,8月26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暨党史学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国忠主持会议,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及所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了本次学习。
会上,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总结党的历史经验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共享民族复兴的伟大荣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重要论述综述》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精神,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闻发布会发布词、郑宏范同志在全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专题调度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光明日报》刊登文章《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性工程》,观看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辅导视频。
会议强调,各党总支、支部要严格按照党史学习教育第十三巡回指导组要求,对照我局《党史学习教育8月-12月基本任务清单》,对下一步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要求进行调整、细化,做好贯彻落实;要认真开展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用好学习资料,开展好交流研讨,确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要继续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盯目标任务,对照责任时限,倒排时间节点,逐项逐条推进,实施台账化管理,进行对账销号,系统总结经验,狠抓活动落实,每月及时报送“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进度。全体党员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常怀敬畏之心,对照好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着力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第101期
按照党史学习教育安排部署,8月26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暨党史学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国忠主持会议,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及所属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了本次学习。
会上,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署名文章《总结党的历史经验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共享民族复兴的伟大荣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重要论述综述》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创建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精神,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新闻发布会发布词、郑宏范同志在全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专题调度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光明日报》刊登文章《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基础性工程》,观看了《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辅导视频。
会议强调,各党总支、支部要严格按照党史学习教育第十三巡回指导组要求,对照我局《党史学习教育8月-12月基本任务清单》,对下一步党史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要求进行调整、细化,做好贯彻落实;要认真开展好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学习,用好学习资料,开展好交流研讨,确保学有所悟、学有所得;要继续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盯目标任务,对照责任时限,倒排时间节点,逐项逐条推进,实施台账化管理,进行对账销号,系统总结经验,狠抓活动落实,每月及时报送“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进度。全体党员干部要增强政治意识,常怀敬畏之心,对照好干部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着力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