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期
8月17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召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部门2022-2024年支出规划和2022年部门预算建议计划的通知》(内财函〔2021〕50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内财贸规〔2021〕7号)文件精神,对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是根据自治区审计厅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意见要求,在预算调剂调整、资金结转结余、机构改革预算划转、绩效目标设定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在基本支出预算填报、项目支出原有预算入库、新申请项目入库等方面提出了基本思路。三是在对下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结合2021年度绩效监督和以前年度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等实际情况,明确了2022年资金支持方式和专项资金主要使用范围。
会议要求,局本级、局属各预算单位和有关业务处室,要根据内财贸规〔2021〕7号文件明确的仓库维修改造、粮油加工技术改造、粮食应急和物流体系升级改造等六个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紧紧围绕2022年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工作任务和《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主要指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科学预估2022年资金需求,提出本处室(单位)预算安排书面申请材料。
会议强调,局本级、局属各预算单位要有效盘活存量资金,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削减低效无效支出。要实行全口径预算,从严编制预算,综合编制预算,依法依规编制预算,促进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召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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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召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部门2022-2024年支出规划和2022年部门预算建议计划的通知》(内财函〔2021〕50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内财贸规〔2021〕7号)文件精神,对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是根据自治区审计厅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意见要求,在预算调剂调整、资金结转结余、机构改革预算划转、绩效目标设定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在基本支出预算填报、项目支出原有预算入库、新申请项目入库等方面提出了基本思路。三是在对下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结合2021年度绩效监督和以前年度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等实际情况,明确了2022年资金支持方式和专项资金主要使用范围。
会议要求,局本级、局属各预算单位和有关业务处室,要根据内财贸规〔2021〕7号文件明确的仓库维修改造、粮油加工技术改造、粮食应急和物流体系升级改造等六个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紧紧围绕2022年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工作任务和《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主要指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科学预估2022年资金需求,提出本处室(单位)预算安排书面申请材料。
会议强调,局本级、局属各预算单位要有效盘活存量资金,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削减低效无效支出。要实行全口径预算,从严编制预算,综合编制预算,依法依规编制预算,促进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93期
8月17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召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部门2022-2024年支出规划和2022年部门预算建议计划的通知》(内财函〔2021〕500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粮食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内财贸规〔2021〕7号)文件精神,对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是根据自治区审计厅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报告》意见要求,在预算调剂调整、资金结转结余、机构改革预算划转、绩效目标设定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在基本支出预算填报、项目支出原有预算入库、新申请项目入库等方面提出了基本思路。三是在对下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结合2021年度绩效监督和以前年度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等实际情况,明确了2022年资金支持方式和专项资金主要使用范围。
会议要求,局本级、局属各预算单位和有关业务处室,要根据内财贸规〔2021〕7号文件明确的仓库维修改造、粮油加工技术改造、粮食应急和物流体系升级改造等六个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紧紧围绕2022年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工作任务和《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粮食和物资储备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主要指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科学预估2022年资金需求,提出本处室(单位)预算安排书面申请材料。
会议强调,局本级、局属各预算单位要有效盘活存量资金,严格绩效目标管理,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削减低效无效支出。要实行全口径预算,从严编制预算,综合编制预算,依法依规编制预算,促进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