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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粮电〔2019〕1号文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13 00:0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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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粮发〔20195

各盟市粮食局

当前,全区秋粮收购已进入高峰时期,各级粮食部门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扎实推进秋粮收购工作,总体进展顺利,特别是在前期农民惜售、收购进度缓慢的情况下,各地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合理引导预期,指导农民积极有序售粮,近期收购情况有所改观,收购进度降幅有所收窄,但主要产区收购进度仍不够理想、农户余粮较多、后期收购压力较大的问题依然存在。为了进一步做好秋粮收购工作,避免发生大面积“卖粮难”,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东北地区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191号),现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政治站位,努力担当尽责。今年我区粮食生产再获丰收,粮食收购任务艰巨。改革的推进和市场的变化,给我们带来新的课题和考验,各地要认真落实粮食安全盟市长责任制,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形势,增强大局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加大力度,狠抓落实,确保秋粮收购顺利完成。

二、细化工作措施,务求工作实效。持续做好收购资金协调落实工作;协调督促产销合作协议履行;切实发挥粮食调运协调机制作用,保障粮食运输需求;密切警惕和关注异常气候的影响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安全储粮各项措施确保粮食储存安全;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加强农村储粮技术指导服务,努力减少粮食产后损失,坚决杜绝坏粮事件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有序引导市场预期。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加强市场监测,广泛运用各类媒体资源,充分发挥信息引导作用,确保收购市场平稳运行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