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粮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蒙古蒙粮公司:
为在粮食行业建立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技术精湛、作风过硬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全面提高行业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和劳动技能,按照《国家粮食局办公室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首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国粮办人[2007]148号)要求和统一部署,结合自治区粮食行业实际,自治区粮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决定联合举办首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初赛(以下简称初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初赛由自治区粮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共同主办,内蒙古自治区粮油结算中心、内蒙古蒙粮集团承办。自治区粮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组成初赛组委会(见附件,以下简称初赛组委会)。初赛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粮食局人事处),负责大赛日常工作。
各盟市粮食局和有关企业要安排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参赛组织工作,并选拔选手参加自治区初赛。
二、初赛内容和标准
初赛设置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两个竞赛职业。
初赛依据《粮油保管员国家职业标准》和《粮油质量检验员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的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并结合技能人才培养要求和生产岗位的需要进行命题。由笔试和实际操作两部分组成。其中,基础知识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30%,实际操作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70%。
三、初赛时间
初赛时间安排在10月11日至13日进行,10月11日报到。初赛结束后,选拔选手参加全国决赛并奖励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
四、参赛选手及条件
在粮油保管员和粮油质量检验员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从业人员。具体条件为: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优良;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刻苦钻研技术,出色完成本职工作。
五、参赛名额分配
各盟市、二连、满洲里市粮食局及有关企业,由一名领队和推荐出的粮油保管员、粮油质量检验员各3名选手组成。
六、奖项设置和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1、优秀团队奖(3名):分别为一、二、三等奖各1名;
2、优秀个人奖(6名):各职业个人比赛前3名。
(二)奖励办法
1、获得各职业比赛前3名的选手,已取得高级工证书的可晋升技师,未取得的颁发高级工证书;
2、获得各职业比赛第4-6名的选手,具有中级工的晋升高级工;
3、各职业比赛第一名由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全区技术能手”称号;第二、三名授予“全区粮食行业技术能手”称号。
七、其它事宜
(一)加强领导,做好推荐工作。各地要根据文件要求,做好各职业参赛选手的审核、推荐工作,把大赛初赛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二)参赛选手收取职业技能竞赛费800元/人,食宿费用自理;
(三)务于9月15日前将参赛选手名单报自治区粮食局人事教育处903房间。
联系人:张志忠、张义刚
电 话:6945359、6945539
传 真:6944580、6946367
邮政编码:010055
二 ○ ○ 七 年 九 月 六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