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粮经〔2022〕1号
各盟市粮食行业协会、粮油加工企业、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导企业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并服务新发展格局,持续做强做大,加快培育具有竞争力的领军企业,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确保粮食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自治区2021年度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调查数据在行业专家综合评定后,按自然排序的原则,适时发布2021年度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挂面、杂粮等加工企业“10强”名单,推出各品类、各品种的畅销品牌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范围,2021年产品销售收入达到以下规模且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质量安全问题的企业:
(一)产品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大米加工企业、小麦粉加工企业。
(二)产品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食用植物油(含葵花籽油、花生油、玉米油、大豆油、菜籽油、亚麻籽油、芝麻油等大宗油脂及食用调和油)加工企业。
(三)产品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挂面加工企业。
(四)产品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杂粮产品加工企业;
二、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方法
(一)相关材料:
1.加盖公章的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表(附件1);
2.加盖公章的重点粮油企业调查企业承诺函(附件2):
3.企业300-500字的word宣传稿;
3.相关资质证明扫描版(如认证、龙头企业、名牌称号等)。
(二)请将相关纸质版材料于7月31日前分别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粮食经济学会。
(三)内蒙古自治区粮食经济学会、内蒙古自治区粮食行业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根据产品销售收入、产量、产能、利税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各行业的“10强”企业,同时推出各品类、各品种的畅销品牌等。
三、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填报说明
(一)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表中标注“*”为必填项,若“*”项无内容填写,则填“无”。
(二)食用调和油与单品种油脂的产量和销售收入均不能重复计算,单品种油脂的产量和销售收入均不含使用该种油脂加工成的食用调和油。
(三)小包装油是指包装容量在5升(含)以下的油脂,小包装油生产能力是指灌装能力。
(四)杂粮是指经过清理、分选、包装等工序处理后的产品(谷类杂粮产品还应经过碾磨加工),不含散装或大包装原粮。
(五)挂面含干挂面和保鲜湿面。
(六)各项数据均不保留小数。
四、相关要求
(一)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工作是引领粮食企业做优做强和实施品牌战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有关部门择优扶持重点骨干企业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内蒙古粮食行业协会向有关部门推荐驰名商标或科研技改项目的主要依据,请各盟市粮食行业协会和有关企业充分重视并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企业所填报的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与本企业向所在地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计局、税务局等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统计报表、财务报表相关数据一致,不得虚报。如发现不一致或虚报数据将取消参审资格。
(三)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粮食经济学会、内蒙古自治区粮食行业协会的一项常态化工作,以后每年进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丽华 马 静
联系电话:13947146198 13500619291
电子邮箱:547790751 @qq.com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23号
特此通知。
附件:1.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表(表1)
2.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企业承诺书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经济学会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行业协
2022年6月21日
附件1
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表 2021年度 | |||||||||||||||||||||||||||||||
企业盖章 |
表1-1 |
||||||||||||||||||||||||||||||
一、企业基本情况 | |||||||||||||||||||||||||||||||
*企业全称 |
*详细地址 |
省市县/区乡/镇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手 机 |
*邮政编码 |
||||||||||||||||||||||||||||
*填表人 |
*联系电话 |
*手 机 |
|||||||||||||||||||||||||||||
*电子邮箱 |
*信用代码 |
*行业代码 |
*年末从业人数 |
||||||||||||||||||||||||||||
*企业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 民营□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 |
*上市公司 |
是□ 否□ | ||||||||||||||||||||||||||||
*企业成立时间 |
年 月 日 |
*信用评价试点企业(中国粮食行业协会) |
AAA□ AA□ A□ 无□ | ||||||||||||||||||||||||||||
*放心粮油示范企业 |
国家级□ 省级□ 无□ |
*注册商标名称 |
|||||||||||||||||||||||||||||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
国家级□ 省级□ 无□ |
*企业网址 |
|||||||||||||||||||||||||||||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 |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信用等级 |
*订单农业(亩) |
|||||||||||||||||||||||||||||
*科研经费(万元) |
*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
中国好粮油(国家级) |
是□ 否□ | ||||||||||||||||||||||||||||
*专业技术职称(人) |
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其他 | ||||||||||||||||||||||||||||||
*国家职业资格(人) |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其他 | ||||||||||||||||||||||||||||||
*专利数量 |
实用新型(个) |
2012-2013 |
2014-2015 |
2016-2017 |
2018-2019 |
2020-2021 |
|||||||||||||||||||||||||
发 明(个) |
|||||||||||||||||||||||||||||||
*有关认证 |
ISO9000□ ISO14001□ ISO22000□ HACCP□ 地理标识(国家级)□ 绿色认证□ 有机认证□ 无□ | ||||||||||||||||||||||||||||||
*参与标准的制定 |
国家□ 行业□ 团体□ 企业□ 无□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 |||||||||||||||||||||||||||||||
2020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21年 | ||||||||||||||||||||||||||||
1.销售收入总额(万元) |
3.资产总值(万元) |
||||||||||||||||||||||||||||||
其中:粮油产品销售收入 |
其中:固定资产原值 |
||||||||||||||||||||||||||||||
2.利税总额(万元) |
固定资产净值 |
||||||||||||||||||||||||||||||
其中:利润总额 |
4.负债合计(万元) |
||||||||||||||||||||||||||||||
其中:粮油产品利润总额 |
其中:银行贷款余额 |
||||||||||||||||||||||||||||||
三、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 |||||||||||||||||||||||||||||||
产品品种 |
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
产品产量(吨) |
其中:产品线上销售量(吨) |
设计生产能力 (吨/日) | |||||||||||||||||||||||||||
2020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21年 | ||||||||||||||||||||||||||
1.大米 |
|||||||||||||||||||||||||||||||
2.小麦粉 |
|||||||||||||||||||||||||||||||
3.食用油 |
油料处理 (吨/日) |
油脂精炼 (吨/日) | |||||||||||||||||||||||||||||
其中:食用调和油 |
|||||||||||||||||||||||||||||||
大豆油 |
|||||||||||||||||||||||||||||||
菜籽油 |
|||||||||||||||||||||||||||||||
棕榈油 |
|||||||||||||||||||||||||||||||
花生油 |
|||||||||||||||||||||||||||||||
玉米油 |
|||||||||||||||||||||||||||||||
稻米油 |
|||||||||||||||||||||||||||||||
芝麻油 |
|||||||||||||||||||||||||||||||
油茶籽油 |
|||||||||||||||||||||||||||||||
葵花籽油 |
|||||||||||||||||||||||||||||||
亚麻籽油 |
|||||||||||||||||||||||||||||||
其中:小包装油 |
|||||||||||||||||||||||||||||||
4.挂面 |
|||||||||||||||||||||||||||||||
注: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填报说明》。 填表人: 2022年 月 日
附件2
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企业承诺书
本企业自愿参加2021年度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工作并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所填报的2021年度《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表》各项内容及数据真实、准确、有效,并与本企业向所在地粮食局、统计局、税务局等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统计报表、财务报表相关数据一致,如有虚假,愿意接受通报批评,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本企业自2019年以来未发生任何质量安全事故或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规失信行为。
三、本企业保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确保产品(商品)质量合格、卫生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本企业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抽查及检查。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行业协会秘书处2022年6月25日印发
关于进行2021年度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的通知,
内粮经〔2022〕1号
各盟市粮食行业协会、粮油加工企业、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导企业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并服务新发展格局,持续做强做大,加快培育具有竞争力的领军企业,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确保粮食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自治区2021年度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调查数据在行业专家综合评定后,按自然排序的原则,适时发布2021年度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挂面、杂粮等加工企业“10强”名单,推出各品类、各品种的畅销品牌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范围,2021年产品销售收入达到以下规模且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质量安全问题的企业:
(一)产品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大米加工企业、小麦粉加工企业。
(二)产品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食用植物油(含葵花籽油、花生油、玉米油、大豆油、菜籽油、亚麻籽油、芝麻油等大宗油脂及食用调和油)加工企业。
(三)产品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挂面加工企业。
(四)产品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杂粮产品加工企业;
二、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方法
(一)相关材料:
1.加盖公章的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表(附件1);
2.加盖公章的重点粮油企业调查企业承诺函(附件2):
3.企业300-500字的word宣传稿;
3.相关资质证明扫描版(如认证、龙头企业、名牌称号等)。
(二)请将相关纸质版材料于7月31日前分别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粮食经济学会。
(三)内蒙古自治区粮食经济学会、内蒙古自治区粮食行业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根据产品销售收入、产量、产能、利税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各行业的“10强”企业,同时推出各品类、各品种的畅销品牌等。
三、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填报说明
(一)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表中标注“*”为必填项,若“*”项无内容填写,则填“无”。
(二)食用调和油与单品种油脂的产量和销售收入均不能重复计算,单品种油脂的产量和销售收入均不含使用该种油脂加工成的食用调和油。
(三)小包装油是指包装容量在5升(含)以下的油脂,小包装油生产能力是指灌装能力。
(四)杂粮是指经过清理、分选、包装等工序处理后的产品(谷类杂粮产品还应经过碾磨加工),不含散装或大包装原粮。
(五)挂面含干挂面和保鲜湿面。
(六)各项数据均不保留小数。
四、相关要求
(一)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工作是引领粮食企业做优做强和实施品牌战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有关部门择优扶持重点骨干企业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内蒙古粮食行业协会向有关部门推荐驰名商标或科研技改项目的主要依据,请各盟市粮食行业协会和有关企业充分重视并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企业所填报的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与本企业向所在地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计局、税务局等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统计报表、财务报表相关数据一致,不得虚报。如发现不一致或虚报数据将取消参审资格。
(三)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粮食经济学会、内蒙古自治区粮食行业协会的一项常态化工作,以后每年进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丽华 马 静
联系电话:13947146198 13500619291
电子邮箱:547790751 @qq.com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23号
特此通知。
附件:1.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表(表1)
2.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企业承诺书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经济学会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行业协
2022年6月21日
附件1
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表
2021年度
企业盖章
表1-1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全称
*详细地址
省 市 县/区 乡/镇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邮政编码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手 机
*电子邮箱
*信用代码
*行业代码
*年末从业人数
*企业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 民营□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
*上市公司
是□ 否□
*企业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信用评价试点企业(中国粮食行业协会)
AAA□ AA□ A□ 无□
*放心粮油示范企业
国家级□ 省级□ 无□
*注册商标名称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国家级□ 省级□ 无□
*企业网址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信用等级
*订单农业(亩)
*科研经费(万元)
*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中国好粮油(国家级)
是□ 否□
*专业技术职称(人)
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 高级工程师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其他
*国家职业资格(人)
初级工 中级工 高级工 技师 高级技师 其他
*专利数量
实用新型(个)
2012-2013
2014-2015
2016-2017
2018-2019
2020-2021
发 明(个)
*有关认证
ISO9000□ ISO14001□ ISO22000□ HACCP□ 地理标识(国家级)□ 绿色认证□ 有机认证□ 无□
*参与标准的制定
国家□ 行业□ 团体□ 企业□ 无□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0年
2021年
2020年
2021年
1.销售收入总额(万元)
3.资产总值(万元)
其中:粮油产品销售收入
其中:固定资产原值
2.利税总额(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其中:利润总额
4.负债合计(万元)
其中:粮油产品利润总额
其中:银行贷款余额
三、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产品品种
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产品产量(吨)
其中:产品线上销售量(吨)
设计生产能力
(吨/日)
2020年
2021年
2020年
2021年
2020年
2021年
1.大米
2.小麦粉
3.食用油
油料处理
(吨/日)
油脂精炼
(吨/日)
其中:食用调和油
大豆油
菜籽油
棕榈油
花生油
玉米油
稻米油
芝麻油
油茶籽油
葵花籽油
亚麻籽油
其中:小包装油
4.挂面
注: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填报说明》。 填表人: 2022年 月 日
附件2
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企业承诺书
本企业自愿参加2021年度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工作并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所填报的2021年度《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表》各项内容及数据真实、准确、有效,并与本企业向所在地粮食局、统计局、税务局等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统计报表、财务报表相关数据一致,如有虚假,愿意接受通报批评,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本企业自2019年以来未发生任何质量安全事故或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规失信行为。
三、本企业保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确保产品(商品)质量合格、卫生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本企业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抽查及检查。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行业协会秘书处2022年6月25日印发
内粮经〔2022〕1号
各盟市粮食行业协会、粮油加工企业、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导企业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并服务新发展格局,持续做强做大,加快培育具有竞争力的领军企业,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确保粮食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自治区2021年度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调查数据在行业专家综合评定后,按自然排序的原则,适时发布2021年度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挂面、杂粮等加工企业“10强”名单,推出各品类、各品种的畅销品牌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范围,2021年产品销售收入达到以下规模且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质量安全问题的企业:
(一)产品销售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大米加工企业、小麦粉加工企业。
(二)产品销售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食用植物油(含葵花籽油、花生油、玉米油、大豆油、菜籽油、亚麻籽油、芝麻油等大宗油脂及食用调和油)加工企业。
(三)产品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挂面加工企业。
(四)产品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杂粮产品加工企业;
二、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方法
(一)相关材料:
1.加盖公章的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表(附件1);
2.加盖公章的重点粮油企业调查企业承诺函(附件2):
3.企业300-500字的word宣传稿;
3.相关资质证明扫描版(如认证、龙头企业、名牌称号等)。
(二)请将相关纸质版材料于7月31日前分别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粮食经济学会。
(三)内蒙古自治区粮食经济学会、内蒙古自治区粮食行业协会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填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根据产品销售收入、产量、产能、利税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各行业的“10强”企业,同时推出各品类、各品种的畅销品牌等。
三、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填报说明
(一)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表中标注“*”为必填项,若“*”项无内容填写,则填“无”。
(二)食用调和油与单品种油脂的产量和销售收入均不能重复计算,单品种油脂的产量和销售收入均不含使用该种油脂加工成的食用调和油。
(三)小包装油是指包装容量在5升(含)以下的油脂,小包装油生产能力是指灌装能力。
(四)杂粮是指经过清理、分选、包装等工序处理后的产品(谷类杂粮产品还应经过碾磨加工),不含散装或大包装原粮。
(五)挂面含干挂面和保鲜湿面。
(六)各项数据均不保留小数。
四、相关要求
(一)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工作是引领粮食企业做优做强和实施品牌战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有关部门择优扶持重点骨干企业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内蒙古粮食行业协会向有关部门推荐驰名商标或科研技改项目的主要依据,请各盟市粮食行业协会和有关企业充分重视并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企业所填报的各项数据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与本企业向所在地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统计局、税务局等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统计报表、财务报表相关数据一致,不得虚报。如发现不一致或虚报数据将取消参审资格。
(三)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粮食经济学会、内蒙古自治区粮食行业协会的一项常态化工作,以后每年进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丽华 马 静
联系电话:13947146198 13500619291
电子邮箱:547790751 @qq.com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23号
特此通知。
附件:1.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表(表1)
2.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企业承诺书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经济学会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行业协
2022年6月21日
附件1
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表 2021年度 | |||||||||||||||||||||||||||||||
企业盖章 |
表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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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基本情况 | |||||||||||||||||||||||||||||||
*企业全称 |
*详细地址 |
省市县/区乡/镇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手 机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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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联系电话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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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信用代码 |
*行业代码 |
*年末从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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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 民营□ 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 |
*上市公司 |
是□ 否□ | ||||||||||||||||||||||||||||
*企业成立时间 |
年 月 日 |
*信用评价试点企业(中国粮食行业协会) |
AAA□ AA□ A□ 无□ | ||||||||||||||||||||||||||||
*放心粮油示范企业 |
国家级□ 省级□ 无□ |
*注册商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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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
国家级□ 省级□ 无□ |
*企业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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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 |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信用等级 |
*订单农业(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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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万元) |
*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
中国好粮油(国家级) |
是□ 否□ | ||||||||||||||||||||||||||||
*专业技术职称(人) |
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其他 | ||||||||||||||||||||||||||||||
*国家职业资格(人) |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其他 | ||||||||||||||||||||||||||||||
*专利数量 |
实用新型(个) |
2012-2013 |
2014-2015 |
2016-2017 |
2018-2019 |
2020-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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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明(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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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认证 |
ISO9000□ ISO14001□ ISO22000□ HACCP□ 地理标识(国家级)□ 绿色认证□ 有机认证□ 无□ | ||||||||||||||||||||||||||||||
*参与标准的制定 |
国家□ 行业□ 团体□ 企业□ 无□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 |||||||||||||||||||||||||||||||
2020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21年 | ||||||||||||||||||||||||||||
1.销售收入总额(万元) |
3.资产总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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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粮油产品销售收入 |
其中:固定资产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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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税总额(万元) |
固定资产净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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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利润总额 |
4.负债合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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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粮油产品利润总额 |
其中:银行贷款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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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 |||||||||||||||||||||||||||||||
产品品种 |
产品销售收入(万元) |
产品产量(吨) |
其中:产品线上销售量(吨) |
设计生产能力 (吨/日) | |||||||||||||||||||||||||||
2020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0年 |
2021年 | ||||||||||||||||||||||||||
1.大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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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麦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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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食用油 |
油料处理 (吨/日) |
油脂精炼 (吨/日) | |||||||||||||||||||||||||||||
其中:食用调和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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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豆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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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籽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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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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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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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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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米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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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麻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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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茶籽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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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籽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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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麻籽油 |
|||||||||||||||||||||||||||||||
其中:小包装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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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挂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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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填报说明》。 填表人: 2022年 月 日
附件2
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企业承诺书
本企业自愿参加2021年度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工作并承诺如下:
一、本企业所填报的2021年度《重点粮油企业专项调查表》各项内容及数据真实、准确、有效,并与本企业向所在地粮食局、统计局、税务局等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的统计报表、财务报表相关数据一致,如有虚假,愿意接受通报批评,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本企业自2019年以来未发生任何质量安全事故或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规失信行为。
三、本企业保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确保产品(商品)质量合格、卫生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本企业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抽查及检查。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行业协会秘书处2022年6月25日印发